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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召开社会组织财政资金扶持办法修订讨论会

发布时间:2021-02-05 信息来源:上海嘉定 点击数: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作用,2月3日上午,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召开修订《嘉定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财政资金扶持办法》专题讨论会,邀请区财政局、区地区办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一同参与讨论。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国兴主持会议。

讨论会上,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科负责人介绍了2021版修订稿在原文件基础上分别予以取消、保留、整合的条款,其中重点变化内容是对各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行分档次、差别化奖励,鼓励其更积极地发挥自身枢纽管理职能。与会部门领导也表达了对修订稿的意见,希望能在修订过程中借鉴其他区关于该类扶持资金统筹及使用的有效做法,同时配以更为细化的操作口径。

2015版《嘉定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财政资金扶持办法》自2016年1月1日实施至今已历时5年,在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保障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次修订工作是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组织扶持和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实现嘉定区社会组织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必要环节。下阶段,社会组织管理局将对文件修订稿进行新一轮的完善,并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各项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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