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253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年03月23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关于进一步推进嘉定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1、《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制订的目的是什么?
为积极应对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提高本区养老服务发展水平,积极响应市区各类养老政策调整的要求,在区级层面细化执行要求,完善全区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制订的依据是什么?
《关于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做好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沪民福发[2019]1号)》《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嘉定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嘉府规〔2019〕7号)和《关于提升本市老年助餐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沪民养老发〔2019〕6号)》。
3、《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主要调整的内容有哪些?
1是对社区长者食堂、社区老年人示范睦邻点等项目一次性建设补贴配套政策予以明确。2是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和认知症照护床位运营补贴的计算方式予以进一步明确,界定补贴资金使用范围。3是优化老年助餐服务的就餐补贴结构。根据“低偿服务、适度补贴”的原则,聚焦高龄和困难老年人,以年龄段为依据确定基础补贴标准,参照老年人经济收入状况等条件,适当提高就餐补贴标准,提高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
4、《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提出的老年人就餐补贴标准是多少?
具体见下表:
| 助餐补贴对象及标准 | |||
普通老人
|
低保/失独家庭 老年人
| 低收入 | 月收入低于全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 | |
60~79周岁 | 1 | 5 | 4 | 2 |
80~89周岁 | 3 | 5 | 5 | 4 |
90~99周岁 | 4 | 5 | 5 | 5 |
年满100周岁 | 全额补贴 |
注:1、以上补贴对象均为本区户籍老人,常住本区的本市户籍老人补贴1元/餐/天;2、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持证》的非失独家庭老年人也可凭证书申请助餐补贴,标准为5元/餐/天。
5、《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提出的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如何考核?
养老服务机构的考评,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第三方评估占考核总分的60%,平时检查占40%(依据每年工作重点制定考核标准)。年终综合评定满分为100分,评估等次分为五档。成立综合考评小组,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并将结果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布,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