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158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年09月14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关于公布嘉定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举报投诉方式的公告
为规范嘉定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督管理,做好收费问题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及时依法处理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行业协会商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现将嘉定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举报投诉方式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对象
凡在本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有下列所禁止的违法收费情况的:
1.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不得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费会费,不得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2.严禁利用行业影响力等强制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不得以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列入行业协会商会基本服务项目的,不得再另行向会员收取费用,严禁只收费不服务。
3.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未经批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法定职责增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继续实施或变相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未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开展与业务主管单位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行政机关委托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相关工作的,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行政机关委托或授权的事项,以及相关办事流程、审查标准、办理时限、行政机关拨付经费情况等,严禁向市场主体违规收取费用。
4.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自身章程,不得超出活动地域和业务范围,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评选过程透明,严禁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未经批准,不得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全国”等字样及国家和本市明确禁止使用的名称。
5.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行业需求,自行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但不得以此为由变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颁发的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全国”、“中华”、“国家”、“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旗、国徽标志。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要求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不得收取除考试费、鉴定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举报内容
为便于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乱收费及时调查处理,举报内容要详细,一般应包括:行业协会商会的具体名称、违法违规乱收费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了乱收费线索的,可向区民政局举报。提倡实名举报,受理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59533360、59533361
信件举报地址:嘉定区塔城路702号
邮编:2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