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167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17日 主题分类: 重残无业
关键词:

重残无业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10-17 浏览次数: 【字体:

办理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居民、年满16周岁、被评定为智商IQ值49以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通过劳动获取经济收入,生活不能自理,靠亲属或家人照料的无业残疾人;

(二)具备上述条件,虽已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但尚未享受养老金且本人无经济收入的无业残疾人。

重度残疾为各个残疾类别中的一级、二级残疾。另外,本市智力残疾三级也参照重度残疾标准执行。(沪残联[2014]169号)

  

申请材料

一、表格

1、新申请对象填写《上海市城乡居民社会救助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包括首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无业证明(人社部门出具)

5、残疾证复印件

 

  

办事地点、联系电话

序号

部门名称

地址

投诉、咨询电话

1

嘉定区安亭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民丰路988号

59579277

2

嘉定区马陆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沪宜公路2228号

59156419

3

嘉定区南翔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古猗园路358号

59126200

4

嘉定区江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华江路129弄5号楼

69972799

5

嘉定区徐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新建一路1568号

59556758

6

嘉定区外冈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瞿门路518号

39106513

7

嘉定区华亭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高石公路1433号

59974070

8

嘉定区嘉定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塔城路360弄8号

59928107

9

嘉定区新成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迎园路416号

69993075

10

嘉定区真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清峪路985号

59180871

11

嘉定区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永盛路2703号

69960506

12

嘉定区菊园新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平城路811号

69016086

 

  

办理时间

申请当月完成审批

周一~周五 8:30~4:30,周六、周日8:30~11:30

  

办理流程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符合重残无业人员条件的当事人,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凭区(县)残联发给的相关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申请;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审核后,报区(县)民政局审批;
3.审批同意的,从申请当月起,重残无业人员享受生活困难补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