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193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18日 主题分类: 三胞胎
关键词:

三胞胎以上家庭生活补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三无人员、三胞胎、司法老残、散居归侨、宽释人员、因公致残知青、纠错人员、港台回归人员、历史老案纠错平反人员、起义投诚人员、特赦托派等。

 

 

申请材料

1、《上海市城乡居民社会救助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件)

3、出生证(复印件)

4、收入证明(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居)村委会与计生办联合证明(原件)

 

 

 

 

 

 

 

 

 

办理地点、联系电话


部门名称

地址

投诉、咨询电话

1

嘉定区安亭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民丰路988号

59579277

2

嘉定区马陆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沪宜公路2228号

59156419

3

嘉定区南翔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古猗园路358号

59126200

4

嘉定区江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华江路129弄5号楼

69972799

5

嘉定区徐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新建一路1568号

59556758

6

嘉定区外冈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瞿门路518号

39106513

7

嘉定区华亭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高石公路1433号

59974070

8

嘉定区嘉定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塔城路360弄8号

59928107

9

嘉定区新成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迎园路416号

69993075

10

嘉定区真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清峪路985号

59180871

11

嘉定区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永盛路2703号

69960506

12

嘉定区菊园新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平城路811号

69016086

 

 

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 8:30~4:30,周六、周日8:30~11:30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天。

 

办理流程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符合民政特殊救济条件的当事人,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申请;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审核后,报区(县)民政局审批;
3.审批同意的,从申请当月起享受生活困难补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