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7308000-2019-023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2月14日 文 号: 沪嘉民社登[2019]0023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市嘉定震川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19-02-14 浏览次数: 【字体:

沪嘉民社登[2019]0023号


上海市嘉定震川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19年2月1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双丁路1156号210、211单元变更为平城路1029号3楼307-313室。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2019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