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7308000-2019-034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年03月07日 | 文 号: | 沪嘉民社登[2019]003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 |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市嘉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沪嘉民社登[2019]0034号
上海市嘉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19年3月7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横仓公路2588号变更为嘉新公路1650号;业务范围由初级:电工;中级:办公软件应用;初、中级:叉车司机、西式面点师;安全技术培训: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初、中级:西式面点师、电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2019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