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7308000-2019-099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年06月27日 | 文 号: | 沪嘉民社登[2019]009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 |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嘉定区嘉定镇街道睦邻家园服务中心)
沪嘉民社登[2019]0099号
上海嘉定区嘉定镇街道睦邻家园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19年6月27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组织开展各类睦邻文化活动;服务、指导、评估社区“睦邻点”等群众活动团队(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在政府授权下指导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建设,开展睦邻文化活动,接受政府委托指导业主委员会建设,承接相关公益服务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