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7308000-2019-067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16日 文 号: 沪嘉民社登[2019]0067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决定书(上海嘉定区南翔社区嘉翔福爱家长者照护之家)

发布时间:2019-05-16 浏览次数: 【字体:

沪嘉民社登[2019]0067号


上海嘉定区南翔社区嘉翔福爱家长者照护之家发起人:

      你(们)提出上海嘉定区南翔社区嘉翔福爱家长者照护之家成立登记的申请,已于2019年5月16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上海嘉定区南翔社区嘉翔福爱家长者照护之家成立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副本。

你单位应遵循我国的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和经核准的章程、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