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7308000-2019-092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6月18日 文 号: 沪嘉民社登[2019]0092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市嘉定怡龄养老院)

发布时间:2019-06-18 浏览次数: 【字体:

沪嘉民社登[2019]0092号


上海市嘉定怡龄养老院: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19年6月18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赵静变更为彭美囡 ;业务范围由中度失能老年人、轻度失能老年人、自理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机构养老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