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7308000-2019-156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年09月23日 | 文 号: | 沪嘉民社登[2019]014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 |
准予社会团体登记决定书(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商会)
沪嘉民社登[2019]0149号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商会发起人:
你单位提出成立登记的申请,已于2019年9月20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商会成立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副本。
你单位应遵循我国的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经核准的章程、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