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198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年02月26日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关键词: |
关于核拨嘉定区2018年非营利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奖代补”扶持资金的通知
嘉民发〔2020〕17号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根据《关于对本市非营利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8〕3号)和《关于对本市2018年度非营利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实施“以奖代补”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现核拨12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2018年度本市非营利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奖代补”扶持资金34.27万元(详见附件)。
“以奖代补”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养老护理人员与专技人员的培训等支出,弥补机构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支出以及为老服务直接相关的设施设备添置、维修保养等支出。“以奖代补”扶持资金应单独记账,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附件:嘉定区2018年非营利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奖代补”扶持资金表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2020年3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