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7303000-2019-012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生效日期: 2019年04月30日 文 号: 嘉民发〔2019〕29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嘉民发〔2019〕29号

嘉定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8 浏览次数: 【字体:

(嘉民发〔2019〕29号)

 

各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

为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嘉安委办〔2019〕13号)要求,区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结束,在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深入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火灾的9类突出消防安全风险: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老人住房或其他房间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或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等。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住所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养老服务机构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检查登记记录不完整不准确等。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入住老人和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4月开始到11月结束,分3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30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结合实际,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将安全责任部署落实到位。

2.细化工作标准。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对照消防安全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详见附件),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一步细化整改标准,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可及时与区民政局或区消防支队沟通。

3.组织专题培训。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开展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安全培训,明确工作责任,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同时要做好培训签到、信息撰写等工作,对因故未参加培训的,要做好记录和补训,确保人人参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11月12日)

1.机构自查自改。各养老服务机构对照检查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并依托KT版、公示栏、电子屏等形式,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经落实防范措施。5月底前,各养老服务机构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2.全面开展排查。继续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各养老服务机构,各养老服务机构及时做好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报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上述检查结果和整改方案同时报区消防支队备案。

3.行业集中排查。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结合各养老服务机构自查自改情况,以及第三方专业组织全面排查情况,组织行业集中排查整治。通过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限期整改等方法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4.突出重点防范。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及节日期间,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持续加大消防安全管控力度,加大值班和巡查力度,主要领导要在职在岗,确保绝对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3日至11月20日)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落实针对性改进措施。同时,要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全面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把“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护进博” 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摆在全年工作的突出位置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要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压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

(二)形成治理合力。区民政局紧密结合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健全机构自查自纠、专业第三方组织排查、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隐患防控力度,合力提升防范化解城市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狠抓责任落实。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与防范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等年度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加大自查整改的力度。区民政局重点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履职情况和自查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通报批评,督促整改落实;年底前,将组织开展验收工作,验收结果纳入年终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考核内容。

各养老服务机构于5月20日前将“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火灾突出安全风险自查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报民政局养老服务科,以后每月结合“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于25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1月1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养老服务科  何风林,联系电话:59513719

 

附件:1.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2.上海市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

3.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火灾突出安全风险自查表

      

 

                             嘉定区民政局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pdf

附件2:上海市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pdf

附件3: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火灾突出安全风险自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