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7301000-2019-013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19年05月16日 | 文 号: | 嘉民发〔2019〕3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嘉民发〔2019〕31号关于同意注销上海嘉定区村居自治服务中心的批复
上海嘉定区村居自治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注销上海嘉定区村居自治服务中心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注销上海嘉定区村居自治服务中心。
接到本批复后,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请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及相关部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