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7308000-2021-014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1月26日 | 文 号: | 沪嘉民社登[2021]001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沪嘉民社登[2021]0014号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1]0014号
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21年1月26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王玉华变更为何晓文。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