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7308000-2021-016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2月04日 | 文 号: | 沪嘉民社登[2021]001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沪嘉民社登[2021]0016号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尚雅为民服务中心)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1]0016号
上海尚雅为民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名称的申请,已于2021年2月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名称由上海尚雅为民服务中心变更为上海嘉定尚雅为民服务中心。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