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7303000-2020-018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0年11月24日 | 文 号: | 嘉民发〔2020〕3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嘉民发〔2020〕39号关于评定养老机构“放心养老食堂”的决定
嘉民发〔2020〕39号
关于评定养老机构“放心养老食堂”的决定
各街镇、各养老机构: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根据《嘉定区养老机构创建“放心养老食堂”实施方案》(嘉民发〔2020〕12号)要求,增强本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养老机构安全运营水平,经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验收,上海市嘉定区第一社会福利院等24家养老机构评定为“放心养老食堂”(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养老机构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监管部门将对“放心养老食堂”实行名单管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将从“放心养老食堂”名单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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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