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7308000-2021-053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05月12日 | 文 号: | 沪嘉民社登[2021]005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沪嘉民社登[2021]0053号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安国医院)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1]0053号
上海安国医院: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1年5月12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宫腹腔镜诊疗技术,老年护理病房、健康体检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手术范围限定于中小型手术、康复医学科(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