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B7308000-2021-114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1年12月06日 | 文 号: | 沪嘉民社登[2021]011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沪嘉民社登[2021]0114号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迁入决定书(上海复丹老年抗衰老研究中心)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迁入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1]0114号
上海复丹老年抗衰老研究中心:
你单位提出徐汇区迁入嘉定区的申请,已于2021年12月6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以及《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办理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迁出迁入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决定准予迁入登记。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