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7308000-2021-118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生效日期: 2021年12月10日 文 号: 沪嘉民社登[2021]118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沪嘉民社登[2021]118号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嘉华进修学院)

发布时间:2021-12-10 浏览次数: 【字体:

沪嘉民社登[2021]0118号

上海嘉华进修学院: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1年12月10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中小学文化学科培训除外)、中小学文化学科培训、中小学语言培训、自学考试助学。(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中小学文化学科培训除外)、自学考试助学。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