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7308000-2021-125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生效日期: 2021年12月27日 文 号: 沪嘉民社登[2021]0125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沪嘉民社登[2021]0125号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嘉定乘德教育评估中心 )

发布时间:2021-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1]0125号

上海嘉定乘德教育评估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1年12月27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承接教育机构办学条件、办学过程和办学成效评估及内部教学质量保障、财务规范咨询和业务指导;国内外教育质量保障与交流活动。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各级各类教育评估、年审、咨询、教师评议鉴定、理论研究、组织业务培训等教育培训、教育国际合作项目鉴证评估和其他综合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