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00139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生效日期: 2022年06月14日 文 号: 沪嘉民社登[2022]004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沪嘉民社登[2022]0041号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嘉定区安鑫社会养老服务评估所)

发布时间:2022-06-14 浏览次数: 【字体: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2]0041

上海嘉定区安鑫社会养老服务评估所: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2年6月1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东大街388号3号房(底楼101室-105室)变更为博乐路70号36幢2层201-204室。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