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0000322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2年10月21日 | 文 号: | 嘉民规〔2022〕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嘉民规〔2022〕1号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民规〔2017〕5号)和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沪民规〔2022〕5号)精神,切实保障我区居民的基本殡仪服务需求,减轻家庭治丧负担,彰显人文关怀和殡葬公益属性,现就我区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殡葬服务工作实际,进一步保障群众的基本殡仪服务需求,切实把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抓实抓好。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殡仪服务免费、补贴项目
1、适用对象
在嘉定区殡仪馆火化的具有本区户籍的居民;嘉定公安分局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无人认领尸体。
2、免费项目
(1)遗体接运费(本市范围内普通殡葬专用车接运);
(2)遗体存放费(3天内普通冷藏(冻)柜);
(3)遗体消毒费。
3、补贴项目
(1)骨灰盒每只补贴500元;
(2)卫生棺每只补贴300元。
4、补贴流程
符合条件对象死亡后,丧事承办人(指死者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在嘉定区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时,凭《死亡证明》填写《嘉定区基本殡仪服务免费、补贴项目申请表》(附件1)。经区殡仪馆审核后相关费用在与区殡仪馆结算时直接予以免除,超出免费、补贴规定的项目费用,由承办人自行支付。
(二)特殊对象基本殡仪服务补贴项目
1、适用对象
在嘉定区殡仪馆火化的具有本区户籍的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民政定期定量救济人员、享受因病支出型贫困生活救助人员、残疾人、百岁老人、市劳动模范、未享受社保丧葬费补贴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具有本区户籍)。
2、补贴项目
(1)遗体接运费(本市范围内普通殡葬专用车接运);
(2)遗体存放费(5天内普通冷藏(冻)柜);
(3)遗体火化费(普通火化设备);
(4)遗体消毒费;
(5)骨灰寄存费(不超过一年);
(6)“永生厅”告别礼厅租用费(定额减免230元)。
注:如在前款“基本殡仪服务免费、补贴项目”中已经申请免费、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补贴流程
丧事承办人填写《嘉定区特殊对象基本殡仪服务补贴项目申请表》并提出申请,经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嘉定区殡仪馆审核确认后可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补贴。
三、经费来源
基本殡仪服务免费、补贴项目及特殊对象基本殡仪服务补贴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并列入年度预算。
四、其他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6月14日。
附件:1.嘉定区基本殡仪服务免费、补贴项目申请表
2.嘉定区特殊对象基本殡仪服务补贴项目申请表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17日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http://www.jiading.gov.cn/minzheng/publicity/fdzdgknr/gfxwj/157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