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00367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生效日期: 2022年11月02日 文 号: 沪嘉民社登[2022]010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沪嘉民社登[2022]0101号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嘉定区安亭巴尼社区群众文化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2]0101

上海嘉定区安亭巴尼社区群众文化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2年11月2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曹安公路5533号202-8室变更为黄渡绿苑路628弄1号1301室。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