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0000003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2年12月05日 | 文 号: | 沪嘉民社登[2022]011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沪嘉民社登[2022]0116号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市嘉定嘉禾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2]0116号
上海市嘉定嘉禾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2年12月5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北大街70弄10号2楼变更为金沙路75号906、908、910室;业务范围由专项职业能力:母婴护理、芳香美容、劳动关系纠纷处理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高级:计算机软件测试员;中级:劳动关系协调员(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