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0000072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3年01月28日 | 文 号: | 沪嘉民社登[2023]000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沪嘉民社登[2023]0007号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东方老年公寓)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3]0007号
上海东方老年公寓: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3年1月28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重度失能老年人、中度失能老年人、轻度失能老年人、自理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残疾人养护。(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机构养老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