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0000175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3年04月11日 | 文 号: | 沪嘉民社登[2023]003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沪嘉民社登[2023]0033号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嘉定区菊园科技企业服务中心)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3]0033号
上海嘉定区菊园科技企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23年4月11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平城路811号316室变更为平城路789号;法定代表人由闫海涛变更为戴杰。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