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180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生效日期: 2024年06月19日 文 号: 沪嘉民社登[2024]0053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沪嘉民社登[2024]0053号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嘉定区青青未成年人保护促进中心 )

发布时间:2024-06-19 浏览次数: 【字体: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4]0053

上海嘉定区青青未成年人保护促进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4年6月19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白银路928弄3号711室变更为塔城路702号嘉定区社会组织公益实践园209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4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