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000230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4年07月19日 | 文 号: | 嘉民发〔2024〕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嘉民发〔2024〕9号关于印发《嘉定区依托“我嘉·邻里中心”推进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深化本市社区救助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民救发〔2022〕15号)要求,进一步夯实本区社区救助顾问工作的标准化与实体化建设,现将《嘉定区依托“我嘉·邻里中心”推进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2024年7月16日
嘉定区依托“我嘉·邻里中心”
推进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提高社区救助顾问服务质量和救助服务水平,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深化本市社区救助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民救发〔2022〕15号)要求,现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人民至上”重要理念,坚持便民利民、专业规范、精准服务的原则,全面推进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建设,进一步夯实“政策找人”工作体系,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二、工作目标
依托“我嘉·邻里中心”现有资源,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统一规范、务实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制度体系,完善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未来两年内基本实现在全区“我嘉·邻里中心”建设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
三、功能定位
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是开展社会救助服务的实体化平台,集救助帮扶、政策咨询、教育培训、心理疏导、技能提升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救助服务空间,也是社会救助工作和资源的汇集枢纽、分配平台、对接中心和服务载体。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社区救助顾问场所建设
各街镇要加强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的建设工作,充分利用“我嘉·邻里中心”的优势,建立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基本实现服务站在“我嘉·邻里中心”全覆盖。
服务站使用统一标识,在站点醒目位置悬挂服务站点名称。服务站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平方米,设施设备应符合现代化、智能化要求,配备必要的桌椅、电脑以及互联网办公等设施设备。有条件的街镇还可在服务站内进行科学功能分区,增加咨询区、服务区等区域,各功能分区要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出发点,合理布局、面积适宜。服务站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站日常管理制度、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职责等。
同时,服务站的建设应充分发挥“我嘉·邻里中心”现有的服务空间、服务项目、信息智能化等优势,进行有效整合,提高服务站场所的工作效率。对于设施完备的“我嘉·邻里中心”,可利用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的监控平台,对公园、轨交站点、桥梁涵洞、宗教场所、商业网点等重点区域摄像头加强监控,及时发现辖区内流浪救助对象,并做到联动处置。
(二)加强社区救助顾问队伍建设
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队伍由“社区救助顾问+专业社工+志愿者”组成。各服务站应至少配备1名社区救助顾问,及时受理困难群众的各类救助需求,开展政策咨询、社区走访、资源对接等服务。服务站内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配合做好站内服务,开展重点对象的个案服务。充分动员服务站周边社区党员、楼组长、爱心人士,打造志愿者团队,开展信息排摸、结对帮扶、主动发现等服务。
区级层面对社区救助顾问队伍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专业培训,各街镇对社区救助顾问队伍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专业培训。
(三)统一社区救助顾问服务规范
1、明确服务内容。社区救助顾问服务包括政策宣传、社区走访、需求评估、资源对接、心理关爱、体系建设等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开展如下:
(1)政策宣传。立足社区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对前来咨询的群众做好政策解读,对群众困难情形进行预估,协助申请相应救助政策;(2)社区走访。通过入户探访、邻里访问等方式,主动发现困难对象,及时提供救助帮扶;(3)需求评估。通过入户调查、问卷访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困难家庭的人口结构、经济状况、健康及就业状况、生活环境、困难情形等基本情况,评估其基本需求;(4)资源对接。整合政府及社区救助资源,充实救助政策库、救助资源库和项目库。根据困难对象需求,合理调配、精准对接所需资源;(5)心理关爱。建立长期联系机制,通过线下入户、线上联络等方式,对困难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6)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救助顾问与社区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楼组长、网格员、志愿者、居民邻里等人员的联系、沟通、配合和协作,及时收集了解困难群众信息,发动社区力量关心关爱困难群众。
2、规范工作流程。各服务站应按照《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深化本市社区救助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民救发〔2022〕15号)要求,梳理本服务站救助政策库、救助资源库、救助项目库,同时按照市民政局《上海社区救助顾问指导手册(试行)》中关于社区救助顾问服务流程的要求,规范开展救助服务。社区救助顾问在服务站开展工作或其他活动时,应穿着社区救助顾问统一服装,并佩戴社区救助顾问胸牌。
3、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服务评议、政务公开等方面的运行机制,确保各项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行。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人员教育培训机制,切实规范服务行为,落实服务责任,促进救助服务标准化、制度化。
五、工作安排
(一)逐步推广。全区服务站建设推广分两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在2024年11月底前,各街镇至少在辖区内的一个“我嘉·邻里中心”建立标准版服务站。第二阶段在2025年11月底前,基本实现在全区“我嘉·邻里中心”建立服务站。
(二)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加强对服务站工作的宣传,提高服务站社会知晓率。同时,服务站要积极总结经验典型,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营造弱有众扶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保障。要加强人员配备和培养,选拔业务骨干,充实社区救助顾问队伍,并进行专业培训。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保障、落实服务站建设和服务经费。要合理运用“我嘉·邻里中心”场所空间,在便利位置建设服务站,按照功能要求、救助流程以及受助人员的特点完善服务站布局。
(四)监督检查。服务站建设工作纳入区民政局对各街镇年度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区民政局成立评估小组,对服务站建设进行整体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建设合格的服务站授牌,对未达标的服务站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附件:1、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建设要求(标准版)
2、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建设要求(基础版)
附件1
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建设要求(标准版)
一、推进社区救助顾问场所建设要求
(一)服务站使用统一标识,在站点醒目位置悬挂服务站点名称。
(二)服务站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平方米,设施设备应符合现代化、智能化要求,配备必要的桌椅、电脑以及互联网办公等设施设备。
(三)服务站内进行科学功能分区,增加咨询区、服务区等区域,各功能分区要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出发点,合理布局、面积适宜。
(四)服务站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站日常管理制度、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职责等。
(五)服务站的建设应充分发挥“我嘉·邻里中心”现有的服务空间、服务项目、信息智能化等优势,进行有效整合,提高服务站场所的工作效率。
二、加强社区救助顾问队伍建设要求
(一)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队伍由“社区救助顾问+专业社工+志愿者”组成。
(二)服务站应至少配备1名社区救助顾问,及时受理困难群众的各类救助需求,开展政策咨询、社区走访、资源对接等服务。
(三)服务站内可通过政府购买等形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配合做好站内服务,开展重点对象的个案服务。
(四)充分动员服务站周边社区党员、楼组长、爱心人士,打造志愿者团队,开展信息排摸、结对帮扶、主动发现等服务。
三、统一社区救助顾问服务规范要求
(一)明确服务内容。服务站内社区救助顾问服务包括政策宣传、社区走访、需求评估、资源对接、心理关爱、体系建设等内容。
(二)规范工作流程。服务站应梳理救助政策库、救助资源库、救助项目库,同时社区救助顾问在服务站开展工作或其他活动时,应穿着社区救助顾问统一服装,并佩戴社区救助顾问胸牌。
(三)完善制度机制。服务站要有内部考核激励机制、人员教育培训机制等。
附件2
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建设要求(基础版)
一、推进社区救助顾问场所建设要求
(一)服务站使用统一标识,在站点醒目位置悬挂服务站点名称。
(二)服务站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平方米,有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桌椅、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
(三)服务站内要有独立服务区域,便于为辖区内困难群众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
(四)服务站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站日常管理制度、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职责等。
二、加强社区救助顾问队伍建设要求
(一)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队伍由“社区救助顾问+志愿者”组成。
(二)服务站应至少配备1名兼职社区救助顾问,及时受理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开展政策咨询、社区走访等服务。
(三)充分动员服务站周边社区党员、楼组长、爱心人士,打造志愿者团队,开展信息排摸、结对帮扶、主动发现等服务。
三、统一社区救助顾问服务规范要求
(一)明确服务内容。服务站内社区救助顾问服务包括政策宣传、社区走访、需求评估等内容。
(二)规范工作流程。社区救助顾问在服务站开展工作或其他活动时,应穿着社区救助顾问统一服装,并佩戴社区救助顾问胸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