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000415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4年11月26日 | 文 号: | 沪嘉民社登[2024]012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沪嘉民社登[2024]0129号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嘉定区安亭镇红梅社区益动力助老服务社)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4]0129号
上海嘉定区安亭镇红梅社区益动力助老服务社:
你单位提出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24年11月26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名称由上海嘉定区安亭镇红梅社区益动力助老服务社变更为上海嘉定区安亭镇益动力助老服务社;住所由安亭镇昌吉路237弄35号203室变更为宝安公路4535号二楼204室;法定代表人由李铭皎变更为韩玲。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