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00022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生效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文 号: 沪嘉民社登[2024]015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沪嘉民社登[2024]0151号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市嘉定嘉越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2024-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4]0151

上海市嘉定嘉越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4年12月30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平城路390号202、203、204、209、211室变更为永靖路328、340号3楼。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