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023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5年01月10日 | 文 号: | 嘉民发〔2024〕18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嘉民发〔2024〕18号嘉定区民政局关于开展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冬气温冷暖起伏显著,发生过程性降温事件的可能性较大。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确保他们能够安全过冬,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沪民救发〔2024〕16号)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中旬在全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动员部署
为做好今冬明春救助管理工作,要切实履职尽责,将专项救助行动列入现阶段重点工作迅速动员部署安排。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着重围绕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强化协同机制、动员社会力量等方面细化举措。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救助管理机构要以保障各类临时遇困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要义,通过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确保流浪乞讨和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盗被抢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及时获得有效救助服务。在寒潮或剧烈降温(气温降至0℃以下)等气象预警信息时,按工作方案做好街面巡查等工作。
二、强化部门配合,完善协同机制
要强化民政部门在救助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和救助管理机构“兜底救助”功能,与公安、城管执法、卫健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进一步发挥民政、公安、城管执法“三合一”联动救助机制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职责,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工作,积极劝导、引导临时遇困人员前往救助管理机构或临时救助场所接受救助。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易聚集的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废弃房屋等重点区域的巡查范围,根据气象预警增加巡查频次。
要加强与卫健部门协调,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职能,将需要医疗救助的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及时送往定点医疗机构救治。
三、落实属地责任,织密救助网络
发挥本区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站点、福利彩票网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作用,协助做好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的主动发现、救助引导、服务转介等工作。
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协助街镇党委、政府履行属地责任,发挥区、镇、村(居)三级救助服务网络功能,确保守牢底线。各街镇民政、辖区派出所、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街面巡查频次。依托街镇网格化综合管理机构和社区群防群助网络的发现机制,进一步完善街面巡查救助、主动发现报告转介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临时遇困人员并派单调度。鼓励有条件的街镇因地制宜设立临时避寒场所,方便露宿流浪乞讨和临时遇困人员就近就便受助、避寒。积极发动街镇干部、村(居)委基层力量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各类组织,发动并鼓励社工、志愿者、夜间保安、环卫工人、24小时夜间餐厅营业员、公交出租车司机、快递小哥及热心群众等社会力量,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服务。
四、压实安全责任,提升服务水平
区救助管理站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站内服务能力,为流浪乞讨人员免费提供临时食宿、返乡服务及针对性救助服务。要做到工作到岗、责任到位,严格落实进站安检、分类救助、分区管理、值班巡查、日常消毒、健康检测、登记统计等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跟踪检查制、责任问责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提供救助服务,求助电话全天畅通,求助线索及时响应,接待服务耐心细致,对求助人员做到“应救尽救”,确保不遗漏一个救助信息,不延误一项救助服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机制,遇到重大突发状况,第一时间按工作预案处置并上报,确保机构安全有序运行。
五、实施分类救助,兜牢民生底线
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对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给予救助服务。街面巡查中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危重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妥善护送其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要劝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及时开展送返工作;对无法提供个人信息的人员,可以先行救助再查明情况;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御寒物资、告知并留下求助联系方式,做好后续跟踪。对救助管理机构发现、接收、接回的本区户籍流浪乞讨人员,户籍所在地街镇应在收到通知后接回并妥善安置,切实落实托底保障,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