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086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5年02月27日 | 文 号: | 沪嘉民社登[2025]001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沪嘉民社登[2025]0015号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决定书(上海秋霞圃传统文化研究院)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5]0015号
上海秋霞圃传统文化研究院:
你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已于2025年2月27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上海秋霞圃传统文化研究院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不得再以上海秋霞圃传统文化研究院的名义开展活动。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5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