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000088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5年02月27日 | 文 号: | 沪嘉民社登[2025]001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沪嘉民社登[2025]0017号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市嘉定区锦源托育园)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5]0017号
上海市嘉定区锦源托育园: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25年2月27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泽普路570-578号、580-582号二楼变更为泽普路570号、572-582号双号二楼;法定代表人由张雪变更为邹美玲。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5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