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0261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生效日期: 2025年07月24日 文 号: 沪嘉民社登[2025]0064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沪嘉民社登[2025]0064号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上海市嘉定思择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2025-07-24 浏览次数: 【字体: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嘉民社登[2025]0064

上海市嘉定思择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5年7月2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清河路48号二楼B-1室变更为清河路2号1幢2层-2。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5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