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B7303000-2018-009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生效日期: 2018年08月27日 文 号: 嘉民发〔2018〕44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嘉民发〔2018〕44号

关于核拨2018年度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运作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工业区和菊园新区:

根据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制订的《嘉定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扶持意见》文件精神(嘉民﹝2013﹞130号),对验收合格的村居委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给予每年1.5万元的运营补贴。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8年度实际数,全区现有活动室304个,经审核下拨运作补贴456万元(详见附件)。请各单位严格按如下要求执行:

一、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各单位收到补贴资金后,应及时下拨到各老年活动室,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做好账务处理,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

二、社区老年活动室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配齐配足活动器材,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要结合老年人特点,制定活动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教育活动。同时,确保开放时间,做好活动台账记录。

附件:1、《2018年度嘉定区各街镇老年活动室运作补贴一览表》2、《2018年度嘉定区各街镇老年活动室运作补贴金额汇总表》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