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00310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09日 文 号: 嘉民〔2023〕13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文件

关于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8-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助力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进一步规范全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动本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沪民社工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区域特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上海时重要指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积极引导发展和严格依法管理,对接上海市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建设的城市战略,紧紧围绕嘉定加快打造“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人民生活充裕”的现代化新型城市的建设目标,贯彻落实优势更优、特色更特、强项更强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二)总体目标

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发挥社会组织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提高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效能,把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水平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抓手。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效覆盖,大力培育品牌社会组织,畅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渠道,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促使“党建引领、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更加健全;促使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更加完善。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党建工作体制,强化登记管理机关政治属性,落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职责,把党建引领体现在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社会组织正确的发展方向。

——坚持服务大局。重点培育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契合城市战略定位和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围绕区委区府中心任务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主动为社会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差异化服务,不断提升供给水平和服务效能,为嘉定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塑造成为城市软实力的重要标识。

——坚持规范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改革优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着力构建合理分工、综合监管、协同服务的跨部门工作机制,推动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坚定不移引领社会组织走好中国特色发展之路。

——坚持稳中求进。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健全社会组织政策法规体系,以制度稳定性应对外部环境不确定性,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挑战。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坚持守正创新,稳妥推进社会组织领域改革,有序扩大社会组织领域开放,有力加强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培育扶持,不断激发社会组织内在活力,实现发展与安全有机统一。

二、主要任务

(一)总体规划

1.推进一核两轴,双轮驱动总体布局 “一核”就是要高度统筹城市和乡村地区社会组织发展,切实发挥好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源动力”和“发动机”作用,在提升硬件条件的同时进一步高区级社服中心的专业水平和指导能力,从区级层面上产生强大的发展策动力。“两轴”一是指由各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组成社会组织枢纽系统,二是指由各街镇邻里中心组成的为民服务体系,负责将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传导到广大社区和农村地区,强化社会组织建设的上下协同能力。“双轮”由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和乡村社区社会组织构成,社会组织发展动力传导的最终目标是驱动城市乡村社区社会组织实现区域联动、功能互补,促进嘉定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2.聚焦五大领域,注重提升能力。一是针对本区社会组织党建覆盖率较高、影响力不足的现状,注重修炼内功提升党建工作能力;二是针对本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不足的现状注重提升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满足多样化需求的能力;三是针对本区重点领域社会组织量、质不足的现状,注重完善监管考评体系,提升本区对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能力;针对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存在感不足的现状,注重升社区社会组织精准定位锚定“专精特新”的自身发展能力;五是针对社会组织发展中专业人才缺口、难保留现状,注重提升社会组织自身管理及专业人才培养能力

3.着四个维度”,聚焦发展重点。确保本区社会组织全面有效发展壮大的同时,明确发展重点。一是在发展类型上,注重发展公益慈善类、生活服务类、社区事务类、文体活动类四个领域的社会组织二是在发展规模注重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是指由本社区为主的社区居民、驻区单位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三是在发展方向上,注重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要以培育发展为重要手段,综合利用资金扶持人才培养项目支持等方式,以及孵化基地、枢纽组织等平台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要以自身建设为重要抓手,注重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注重健全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注重提高专业化、创新型服务能力。要以加强监管为抓手,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四是在功能定位上,注重社会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加强党建引领和政策引导注重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领域和热点问题治理,明确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鼓励和敦促社会组织主动作为,直面社会治理中的难点问题,各类社会矛盾应急事件占据社会组织的“一席之地”。

(二)具体举措

1.建立网上党建平台,变多面一面,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一是搭建网上平台,提升党建APP等应用软件功能,做到网上一键报备精简流程便于基层操作。二是要注重存量与增量并重,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构架。对于一定规模的社会组织,要本着应建尽建的原则,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对于新增和新建的社会组织,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党组织同步孵化,从源头上做好新建社会组织党建组织覆盖。三是要对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职责和功能进行科学定位,厘清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功能的边界,既提高党组织对社会组织发展的引导性和规范性,又增强社会组织发展的自主性

2.优化区级培育体系,“伯乐相马赛场选”,促使优秀机构脱颖而出。一是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机制。从人才培育、政府资金支持、项目扶持等方面完善相应机制。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工作模式,推动街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二是注重社会组织人才培养。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专职人员组成架构,积极寻求与本市高校合作,建立专业人才传输机制在政策方面给予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更多优惠,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社会组织专项工作。对社会组织职员开展继续教育,推动持证社会工作者数量明显增加强化资金保障,形成多渠道筹措格局,保障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正常运行。三是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各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牵头建立辖区内社会组织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考核中表现突出社会组织给予奖励对绩效考核未达标或长期居后的社会组织进行整治清理,确保社会组织整体健康发展。强化项目督导,坚持专家督导和机构督导相结合,确保服务项目有效落实

3.打造区级平台体系独角戏集体,汇集凝聚各方资源。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例会发现问题、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提高问题解决效率。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发挥有关业务部门的政策优势,转化为有利于社会组织建设发展的政策,更好地解决问题。二是强化数据赋能作用。推进建设数字化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手段,实现基层信息的数字化收集、标准化管理、智能化识别。探索“数字化+社会组织”治理模式,通过开展多方合作、结合社会组织日常管理及业务开展情况,动态掌握社会组织运作状态,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数据分析、整合,形成社会组织活力指数和规范指数,为社会组织赋能增效。三是充分利用“益嘉驿”公益阵地优势。鼓励社会组织利用“益嘉驿”平台,开展各类服务或便民活动,提升社会影响力。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要整合不同社会组织的资源业务范围,动态评估分析公益服务项目能否满足不同服务群体的需求,实现资源整合与优化,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4.编制治理目录,变全面兼顾精准施策,有效搭建供需平台。一是因地制宜,制定需求目录。结合我区社区治理需求,编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引导目录,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提供更为科学的导向,使之成为社会组织深入参与社区治理实践的主要参考依据,既满足社会组织致力专业的发展需要,能方便购买主体对项目定位与分类,促进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的供需对接。二是打造特色品牌项目。以提升社区价值为目标,以创投项目为抓手,以打造“特色社区文化”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创新活动载体、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各街镇特色,以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为基础,丰富居民社区生活,提高居民文化素养。三是做好项目绩效评价采用多种手段开展项目监管和绩效跟踪,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公益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综合评价,为下一年度立项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不断完善社会工作专业支持机制,不断提升公益项目的创新性和专业性。

三、保障举措

(一)扶持对象要求

区民政局负责社会组织财政扶持资金的申报受理、组织评审、项目监督检查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社会组织财政扶持资金的保障工作。对重点培育发展的社会组织给予优先财政资金扶持,本区重点培育发展的社会组织包括:在社区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家庭服务、为老服务等居民生活相关领域发挥作用的社区生活服务类社会组织;在就业援助、扶贫帮困、养老助老、助残救孤、赈灾救济等基本民生服务领域发挥作用的社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在组织群众开展文化学习、卫生健康、教育、科普、书法绘画、音乐舞蹈、体育健身等社区活动的社区文体活动类社会组织;在物业纠纷、土地流转、邻里矛盾、信访化解、社区帮教、社区矫正、社区禁毒、社区青少年帮扶等领域发挥辅助作用的社区专业调处类社会组织。

每年初社会组织向区民政局申领《嘉定区社会组织项目扶持申请表》或《嘉定区社会组织财政资金资助申请表》,提出财政扶持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社会组织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进行评审,签署审核意见,并确定当年度财政扶持的类别和金额;区民政局将社会组织财政扶持资金分类汇总后在区有关媒体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进行统一资金拨付。

(二)登记开办扶持

优化社区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调处等四类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服务,鼓励支持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依法登记成立,优化服务举措,加快审核办理程序。2022年6月1日后经区民政局注册登记,属重点培育发展的社会组织,给予按开办资金(注册资金)50%且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贴,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和设备以及场所装修等。对在推动本区域社会组织发展中发挥服务、管理、预警等作用,承接枢纽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经评估认定,给予每年6万元的工作经费补贴。鼓励街镇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对于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孵化基地,按其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并结合入驻社会组织数量和区域实际,经评估认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给予10万元的运营补贴,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对街镇组织实施的社会组织能力培训、项目开发、政策创制、创新服务等事项,经评估认定,给予每项 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

(三)荣誉激励奖励

本区登记的社会组织,获得国家级、市级各类荣誉的,经认定,给予1-3万元的奖励;专职从业人员获得国家级、市级各类荣誉的,经认定,对其所属社会组织给予 0.5—2万元的奖励;各类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市级各类荣誉或被国家级、市级各类期刊、杂志等刊登或转载的,经认定,给予 0.5—1 万元的奖励。对在宣传报道中成效突出的社会组织,经认定,给予 0.1—0.3 万元的奖励。凡对嘉定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组织,依据区政府决定,给予嘉奖。本区登记的社会组织,申请当年度上海市公益创投项目获选的,给予项目预算5%的补贴,一个社会组织一年市公益创投补贴最多不超过2万元。

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活动中,首次获得3A级、4A级、5A级的社会组织,分别给予1万元、4万元、6万元的奖励。在评估(复评)中,获得等级比原有高的,补足奖励差额;获得等级比原有低的,不作奖励;仍保持原有 3A、4A、5A 等级的,分别给予 0.5万元、1.5万元、3万元的复评奖励。

(四)项目支持引导

社区民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积极响应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提升社会组织参与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聚焦重大社会事件的服务项目。围绕政府治理要求,助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协助政府开展社区自治、矛盾化解、对口支援帮扶等服务项目。为居民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技能培训、岗位开发和创业指导等社区就业服务。为孤、残、老、幼和少数民族、归侨侨眷、优抚对象等提供生活照料、精神关怀和权益保护等社区社会保障服务。为贫困家庭、受灾居民、流浪乞讨人员等提供慈善救助、综合帮扶等社区救助服务。为居民提供疾病防治、健康干预等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为居民提供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科普宣传、网上便民等社区文化服务。为居民提供预防犯罪、禁毒、青少年帮教、矛盾纠纷调处和治安防范等社区安全服务。为居民提供环保知识普及、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污染控制、再生资源回收和公共设施维护等社区环境保护服务。协助政府部门为居民提供行政事务代理服务和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为来沪人员提供与上述有关的各项民生服务。

(五)人才培养激励

要加强本区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进一步优化本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着力引进、培养和扶持各类急需的社会组织专业人才,为本区社会组织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形成社会组织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将区域社会组织人才纳入本区人才范围,享受相关政策待遇。根据《上海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沪民社工发20221号)文件精神,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重视做好社会工作人才的激励工作,对表现优异的社会工作人才,在晋升、嘉奖、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区民政局负责本区社会组织人才扶持工作的受理、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区人社局负责对申请扶持的社会组织人才进行资格认定和审查。

(六)资金筹措

社会组织扶持专项资金按当年实际发生数结算,由区、街镇两级财政按2:8分担,各街镇按实有人口数分摊,通过财力结算上解区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社会组织要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服务民生的精神,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应群众所需,真正起到党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社会组织要对自身属性定位准确,要高度认同社会组织的社会属性。要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全覆盖,把党建工作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社会组织章程,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机制,引导社会组织成员明确组织宗旨和使命,保证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在社会组织中培养业务骨干并发展党员,推举一批党建工作优秀的社会组织示范引领,使社会组织真正成为承载公共精神、实现公共价值、提供高质量服务的规范化组织。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街镇和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强对社会组织项目运营业务活动财务制度等方面的监管,让社会组织在健全和稳定的法治环境里有序建设与发展。一方面要抓引导、培育、扶持,一方面要抓监督、管理、检查,确保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切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社会组织建设管理,使社会组织建设发展有法规依据出现问题有协调机制、日常运行有监督管理,真正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三)注重舆论引导

民政部门要紧密结合新形势和新精神,深入研究社会组织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宣传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抓紧建立健全本地社会组织宣传工作机制,进一步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宣传队伍,调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积极主动宣传社会组织的热情,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配合的宣传队伍。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工作宣传平台建设,依托地方主要新闻媒体以及官方网站,建立快捷的新闻采集平台、实时的信息发布平台和及时的公众反馈平台,努力提高新时期社会组织宣传工作的整体水平,加快形成让社会各界了解社会组织、理解社会组织、关心支持社会组织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管理

相关部门要贯彻执行有关社会组织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监管,共同推进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一是进一步突出党建引领,落实党组织工作全覆盖,在引导社会组织发展方向的同时,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二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在联合执法、联合监管上下功夫出成效;对阻碍社会组织发展的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制定相应对策,并依托联席会议进行贯彻落实。三是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专项检查规范化建设指导与评估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在指导和监督社会组织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推进信息公开下功夫、出成效

本实施意见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3月31日止。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