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0000565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年07月19日 | 主题分类: | 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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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嘉定区民政工作要点
2016年,全区民政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十三五”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积极适应新常态,凝聚多种资源,切实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嘉定全力推进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目标贡献力量。
一、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推动养老政策、设施建设落地。制定第二个《养老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稳步落实《嘉定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完成年度政府实事项目,督促完成外冈镇福利院新建项目和马陆镇福利院扩建项目,新增养老床位665张;启动区一福院二期项目建设;新建长者照护之家1家,为14家养老机构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新增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1家,社区助餐点3家,标准化老年活动室10家;加快推进双善、永乐、真新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存量改造项目。继续开展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星级评定和以奖代补工作,提升运行规范度。
2、深化保基本为老服务工作。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建设,促进公共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研究制定喘息式养老服务试点方案,帮助长期照料失能老人家庭减轻照料压力。在菊园新区、嘉定镇街道和真新街道开展失能老人家庭照料者培训项目,提升失能老人居家照护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3、稳步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继续推动“互联网+老龄”的智慧养老建设模式,完成区老年人口数据库建设,为智慧养老平台提供大数据支持,统筹政府、社会相关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一门式、菜单化的养老服务。新增真新街道、嘉定镇街道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完成区级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建设。
4、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出台《嘉定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建立第三方对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评估机制;落实养老机构维保单位全覆盖,建立完善长效、标准化管理机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综合防护工作,确保住养老人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5、启动 “三证合一”换证工作。根据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要求,全面实施统一的社会组织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实现社会组织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年内完成80%的换证工作。
6、稳步落实社会组织建设管理。稳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审批评估评审技术服务机构的政社脱钩工作。继续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评估工作,年评估社会组织不少于30家。强化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围绕运作管理需求开展专题培训,年培训社会组织人员不少于500人次。
7、合力推进社会组织培育扶持。鼓励街镇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快“1+12+X”社会组织枢纽服务平台建设,着力发挥嘉定区社会组织公益实践园的示范引领功能,进一步明晰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提升工作效能。做好社会组织财政资金、人才队伍、公益创投等政策的贯彻落实。
8、持续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对新成立、法人变更以及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启动法人约谈机制,帮助社会组织法人更好地树立法治意识,提升规范运作能力。实施2015年度检查工作,接受实地检查和财务审计的社会组织数量不少于参检数的10%。加强社会组织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监管,继续抓好“名存实亡”社会组织执法处置,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与服务
9、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建设,切实发挥监督作用。指导各村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村民自治制度,通过抽查、备案等形式检查督促制度的执行落实,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在村级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村、组务公开方式,严格执行区统一的村、组务公开目录,着重抓好组务公开工作,以多种形式保障村民知情权。
10、积极推进农村组务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村民小组在基层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完善村组治理结构;充分利用“村民自治家园”、“客堂汇”等村民自治平台和载体,丰富村民自治内容,进一步提高村民的参与意识。
11、深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指导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做好第三方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全部达标。在菊园、安亭“受理中心”新系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运用并实现12个街镇全覆盖。开展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培训,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指导相关街镇做好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分中心(受理点)建设。
12、进一步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市民政局的工作部署,会同区社建办、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及时研究社区工作者后续纳入工作;抓实社区工作者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加强社区工作者分类、分层培训工作,健全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体系,着力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四、进一步深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3、持续加强社会救助。根据市民政局部署,实施特困人员供养;会同区残联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补贴工作;根据市级医疗救助政策的调整情况,出台《关于调整本区医疗救助实施相关事项的通知》并做好执行落实工作;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进一步做好各阶段教育救助对象身份认定等工作。
14、着力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度。加强对街镇的政策指导与培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协同财政、教育等部门组织对全区各街镇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15、深化防灾减灾工作。配合市民政局做好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继续做好“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灾害认知度及防灾减灾能力。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汛期报灾和模拟演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常态化准备。
16、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新模式。鼓励各街镇通过筹措社会资金建立社区发展基金,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慈善事业和社会治理工作。
五、进一步推动双拥工作深度发展
17、持续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认真总结双拥模范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各类模范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加强双拥工作调研,根据创建周期,研究出台《双拥创建三年计划》。进一步完善双拥创建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各成员单位的拥军优属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新一轮创建系列活动。
18、切实支持驻嘉部队各项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要求,从增强军队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的高度,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做好2016年支持部队实事项目建设计划,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继续做好驻区部队执行重大军事任务的保障工作。
19、加强军地两用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区军地两用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复退军人创业就业实践示范基地和复退军人教育培训基地等的扶持,充分发挥各基地职能。继续做好官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20、持续做好优抚安置服务保障。积极推进“关爱功臣”项目,通过设立优抚之家、服务站、联系点等形式搭建多元服务平台。开展部分街镇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试点工作,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持续强化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推介等服务保障工作。
六、进一步提升民政专项服务水平
21、做好行政区划和“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指导基层依法规范做好村组撤制和居委会新建调整工作。加强界线、界桩管理,做好四个界桩恢复重新工作;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维护边界和谐稳定。
22、继续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做好移民后扶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对困难移民进行生产生活帮扶,做好移民信访维稳工作。
23、加强福利企业规范化管理。扶持发展福利企业,推进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福利企业扶持政策,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福利企业稳定和健康发展。
24、持续深化殡葬改革与服务。推广实施免费殡仪和“贴心”殡仪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强化资源联动整合,确保清明冬至祭扫接待服务工作平安、有序。
25、巩固提升婚姻(收养)登记服务能力。贯彻落实新《婚姻登记规范》,巩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成果,不断提高登记人员依法服务意识与能力。做好重大结婚登记日工作,加强婚姻、收养“两法”宣传培训,通过发放新人“感恩卡”等方式向社会传播正能量,推广宣传优秀婚俗文化。
26、强化部门联动做实救助管理。继续做好寒冬、酷暑及创城期间“三合一”联动救助工作,努力实现重点街区基本无流浪乞讨人员。深入推进“救助管理进社区”,健全完善基层工作网络。继续开展“6.19”开放日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27、规范进行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依法规范做好廉租房、共有产权房(经适房)、最低生活保障、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及教育救助等核对工作。
28、提升福利彩票销售管理能力。加强中福在线销售厅运行管理,稳步提升福利彩票销量。加强星级网点建设,提升服务品质。发挥市场专管员作用,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和监管,维护福利彩票销售良好秩序与诚信形象。
七、进一步加强民政自身能力建设
29、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发挥法治力量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加强民政队伍政策法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持续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运用法治思维与方式进行自我约束和管理。强化民政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多渠道、全方位加强民政工作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水平。
30、加强民政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基层单位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强民政系统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培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31、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优化窗口服务标准,以城市文明进步指数为抓手,积极落实民政各项创建指标。深化民政服务品牌建设,提升民政行业公众满意度。
3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深化“一岗双责”。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提高纪律审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33、强化安全和信访维稳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加强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加强信访工作,做好日常和重要时点、重点对象信访维稳工作,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信访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