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247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年11月04日 | 主题分类: | 重大行动计划 |
关键词: |
嘉定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嘉定“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情况回顾
(一)基本民生保障机制不断健全
1、救助救灾工作进一步深化
社会救助水平明显提升。“十二五”期间不断提高各类社会救助标准,全区通过社会救助“一口上下”运行平台共为175.19万人(户)次发放各类救助金8.74亿元。其中,民政部门累计救助79.25万人次,发放救助金3.49亿元,支出救助金额增长3.16%。新举措促进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丰富临时救助内容,把因病支出型贫困纳入区级应急专项救助。发布《关于本区探索实施城乡低保救助一体化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全市首家实施城乡低保一体化救助。出台《嘉定区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时结算)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全区开通。将商业保险机制引入民生救助领域,促进政府救助、社会帮困和保险保障“三位一体”。积极开展“救助管理进社区”。联动开展流浪乞讨救助等行动,“十二五”期间,全区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175人次。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全面展开。增设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项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核对科目。社区综合减灾能力持续提升。真新街道、嘉定镇街道嘉中社区、马陆镇仓新社区、江桥镇嘉怡社区、南翔镇丰翔社区、外冈镇外冈新苑社区、新成路街道新望社区、嘉定工业区被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编制《嘉定区防灾减灾应急手册》,开展街镇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
2、养老服务和老龄事业深入推进
为老服务实事项目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新建养老机构 4 家,新增养老床位1886张,其中区一福院完成一期主体工程;新建、改扩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110 家和综合型社区老年人助餐点6家。多项扶持政策驱动养老服务规范化发展。完成嘉定区第一部《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出台《嘉定区养老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和《嘉定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扶持意见》等政策文件。制定完善涉及养老服务扶持金、养老服务机构运行评估奖励、从业人员补贴、村办托老所和老年活动室标准化管理等方面数项配套政策。养老服务资金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嘉定区养老服务扶持金”,每年2000万元用于补贴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人员。启动“为老服务爱心联盟”公益项目试点,实现八个“十五分钟为老服务圈”的建设目标。“十二五”期间,对全区新增养老机构床位、老年人活动室、日间中心与助餐点等建设补贴共计 5771.2万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发展。在全市首推助老社星级管理制度,居家养老服务人户分离试点工作,推广助老服务券,继续推行“银发无忧”保障工作和“老伙伴”计划。年均 330名助老员为12000名老人提供各类居家养老服务。“十二五”期间,累计下拨各类养老服务场所运作补贴资金2635.4 万元。老年宜居社区试点不断推进。启动菊园新区“智慧养老”试点,完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呼叫中心建设,建立“1+2+3+X”管理服务网络,为区域内6000余名老年人提供各类服务。建成区级老年人口信息化管理平台,初步形成了嘉定区老年人口信息数据库。老年权益保障活动多渠道开展。成立嘉定区老年人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渠道开展老年权益保障活动。
3、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稳步发展
儿童福利工作深入推进。开展嘉定区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分层次分类型调查,排摸低保、重病、残疾和困境家庭儿童数据。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成年孤儿回归社会指令性安置工作机制。福利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快速发展。贯彻落实《嘉定区关于提高农村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实施意见》,促进残疾人福利均等化。截至2014年底,全区共有社会福利企业87户,福利企业职工总数6882人,其中残疾职工2243人,占职工总数的32.6%,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率100%。开展“助残帮困送温暖”活动,“十二五”期间,为680名困难残疾职工帮困补助100万元。慈善事业稳步推进。持续开展经常性捐赠工作、慈善超市捐赠工作和“蓝天下的至爱”一口募捐年度活动。“十二五”期间,累计接收捐赠共1.02亿元,使用7685.69万元资助各类困难群众15.76万人次。
4、双拥优抚工作巩固提升
双拥工作深入发展。不断创新完善双拥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打造双拥文化“八个一”工程,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优抚保障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期间,为全区3172人次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各类抚恤补助4869.3万元,为2364户义务兵及家属发放优待金5940.4万元。出台《嘉定区优抚对象应急帮困补助实施方案(试行)》、《嘉定区“关爱功臣”居家养老活动实施方案》等优待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优抚保障政策体系。探索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实时结算系统。退伍安置工作不断深化。制定出台《关于做好指令性安置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通过完善政策、教育培训、就业推介、跟踪服务等措施,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圆满完成安置任务,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率达100%。新建嘉定区退伍军人社会实践基地、嘉定区军地两用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嘉定区复退军人创业就业实践示范基地,拓宽退役士兵融入社会、建设家乡的平台。
(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1、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成效显著
完成“难点村”治理及撤制村(组)工作。制定《嘉定区关于撤销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共撤销7个村、202个村民小组,新建居委会45个、调整7个。基层政权建设扎实推进。村居委换届选举圆满完成,全区村委会大海选率和居委会直选率实现两个100%。建成村居社会管理信息平台,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样本)》,完成全区村居委会基本情况汇编。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建立村民自治的基层载体“组务工作站”,“镇管社区”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成功创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进一步推进。以公开村集体“三资”为重点,调整区村(组)务公开统一目录。不断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开展“飞行检查”,促进民主理财、村级财务和“三资”管理规范化。区划工作有效开展。开展“沪苏线”等6条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宝嘉线”等5条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的自查工作。
2、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培育扶持工作有序开展。“十二五”期间,全区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138家,直接登记社会组织32家。累计完成了1537家次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年检填报率87.1%,年检合格1233家次,占80%。获得规范化建设评估5A等级的社会组织6家、4A的19家、3A的57家、2A的6家、1A的4家。社会组织政策体系逐步落实完善。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本区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嘉定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财政资金扶持办法(试行)》、《嘉定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嘉定区加快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扶持政策。“十二五”期间,74个社会组织获得政府资助397.86万元,41家社会组织承接61个创投项目或微项目,项目总金额847.67万元,完成市区两级公益招投标项目123个,项目总金额2808万元。
3、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加速推进
实施推进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联合区社建办对全区1144名社区工作者开展社区工作培训。组织950人参加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考前培训。至2014年底,全区持证社工人数达1024人。
(三)基本公共服务工作不断完善
1、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市郊领先
出台《嘉定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建立区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以民政局、社建办牵头推进,街镇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制度体系。全面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区12个街镇实现“一口受理”、“统一领导”和“全年无休”,下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样本)》,受理中心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2、民政专项服务规范开展
婚登工作成绩显著,嘉定区民政局获得“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称号。惠民殡葬服务有效开展,嘉定区在全市率先建立了普惠型基本殡葬服务机制,对辖区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推行公益性公墓(埋葬地)建设。2013年区殡仪馆荣获民政部“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称号。2014年嘉定区民政局荣获“全国殡葬改革先进集体”称号。
3、三峡移民工作顺利完成
完成《嘉定区三峡移民安置工程竣工验收自验报告》,制订转居移民中未满16周岁没有解决社会保障且原按国家规定分得的土地被无偿征用(流转)人员的补偿办法,建立嘉定区移民后扶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审核年度移民后扶项目的资金投入和管理情况。“十二五”期间共下拨移民扶持3662万元,项目帮扶资金3488万元。
二、“十三五”期间形势分析
“十三五”是嘉定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的重要时期,也是嘉定社会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要认清形势,明确方向,把握发展机遇,应对各种挑战,努力推进嘉定现代民政事业更高起点的发展。
(一)民生保障需求不断提高
民生保障需求的提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公共服务需求越来越呈现多样化、层次化和精细化特征,提供与经济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需求是体现民生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二是新常态下,产业转型升级带来的影响。产业转型是机遇和挑战并存,但对民政工作中相当一部分的特定人群,如困难群体、残疾人等最易受到经济变化带来的影响;三是人口结构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影响。老龄人口比重不断增加,人口流动性不断加大等,都将会对社会福利的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新要求
“十三五”期间本市将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我区民政事业和民政公共服务发展规划中,首先,要厘清城乡在民生保障方面存在的差异,尤其是城乡在房产和收入等方面的认定工作,以及养老设施和为老服务布局工作;其次,要充分考虑郊区快速人口导入以及公共配套和管理之间矛盾,特别是大型居住区域等,随着快速城市化发展,公共服务半径不断扩大,基层管理力量需要不断得到充实。
(三)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新局面
全面深化改革在“十三五”将进入全新局面,对于民政工作来说,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以政府主导、社会各方面参与,逐步实现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同时,不断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实现政府内各部门协调,政府、社会和市场之间互动合作机制;二是转变政府职能,从事前监管到事后监管,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现代监管体系;三是加强依法行政,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加强法律手段的运用。
(四)民政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从关注自身转变到关注其家庭和所在社区的大环境等多方面,服务需求逐渐从生存型向发展型升级,对民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工作在水平和质量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民政公共服务主要由政府提供,而面对群众日渐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通过政府供给单一渠道已难以满足。民政部门在资源调动、社会发动、整合协调等方面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管理手段基本为“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的运用明显不足。如何发挥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协合功能,是新时期民政工作的着力点。
(五)科技创新促进现代民政发展
信息技术在各领域的广泛运用,是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趋势。民政工作要积极顺应时代发展,强化互联网思维和借力发展思维,积极推进网络养老、网络救助、网络社区等一系列社会服务建设,促进传统民政工作方法向现代方法的转变。
三、“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四个全面为发展方向,着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着力拓展民政公共服务,着力推进民生保障创新,着力提高社会管理效能,着力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吸纳各种资源和手段,大力推进民政事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种需求,强化民政在民生保障方面的基本功能,提供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应的基本社会服务,逐步实现“利民、惠民、安民”的目标。
2、坚持统筹发展,加快推进民政领域城乡一体化。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民政事业发展与嘉定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相适应;完善城乡统筹,坚持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整体推进。
3、坚持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民政服务能力。理清政府、社会、市场边界,充分发挥嘉定区社会组织和企业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加强社会资本在民政领域的投入;盘活存量,加强硬件设施和内涵发展并举。
4、坚持问题导向,在立足实际基础上谋求创新发展。在推进现代民政事业发展中,要积极的对发展成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总结和研究,坚持稳中求进,补短板促发展的理念,适当考虑前瞻性,以促进我区民政事业稳步、持续发展。
四、“十三五”期间嘉定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和社区综合减灾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本市的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从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逐步转向满足多样性基本需求,从物质救助为主转向兼顾提供更多社会服务,建立综合性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
1、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各项制度措施,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救助梯度。聚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特困供养人员,延伸覆盖低收入困难家庭,统筹兼顾其他困难家庭。整合政府、社会和企业等方面救助资源,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健全政府救助和社会帮扶的对接机制。
2、创新社会救助机制方法。围绕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以困难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继续探索创新社会救助的发展理念、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等。强化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动建立一个跨区域、跨部门的数据交换平台。拓展社会救助工作新方式,从物质救助向综合救助发展,将社会服务引入社会救助。在救助内容上,从整体救助向个性化救助发展。
3、完善社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坚持以社区为防灾减灾工作载体,探索社区综合减灾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推进“城镇社区防灾减灾指南”的贯彻实施,构建包括风险评估、灾前防范、会商决策、应急处置、灾情报送、信息反馈、资源调度、灾后救助的一体化防灾减灾治理新模式。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全区防灾减灾工作水平。
(二)加快建立应对深度老龄化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从本区深度老龄化的实际出发,全面建成涵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保障体系、政策支撑体系、需求评估体系、行业监管体系“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1、继续大力推进机构养老床位建设。到“十三五”末,计划建设床位达到8500张,其中,老年护理床位不低于总量的25%。加强养老机构分类管理,重点发展照护型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提升机构养老服务管理能力,全面应用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养老机构数据库。完善财力补贴机制,创新支付保障制度。增强机构养老综合监管能力,建立多部门联动监督和执法模式。
2、完善社区居家为老服务机制。进一步强化老年人在社区居家养老的导向,大力发展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形成合理的日托价格机制,引导和培育专业社会机构开展运营,鼓励餐饮企业参与助餐点的管理和运作。完善社区居家医疗护理和健康服务,进一步推动医养融合,满足老年人对日益迫切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推动“社区长者照护之家”、“农村托老所”等小型养老设施建设,发挥社区养老机构的“溢出效应”,为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社区居民提供各类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支持及邻里互助服务,提升科技助老水平,建立养老服务数据库,实现分析决策功能,推进养老网上办事和服务。
3、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和配置标准。根据上海市市区两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要求,以社区综合为老服务平台为枢纽,合理配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形成“一站多点”的设施网络。为老年人就近提供文体娱乐等服务的老年活动室设施要加快升级改造,大力推动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综合设置或邻近设置,继续推动社区老年人文体和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区第一福利院二期项目的建设,适时启动区第二社会福利院规划建设,有序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4、完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和市场参与。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包括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办法和评估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为老服务型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运营管理。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收费、土地、融资等政策。
(三)进一步巩固提升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紧紧围绕国家强国兴军战略,整合运用公共和社会资源服务部队建设发展,构建新形势下具有嘉定特色的双拥工作格局。促进优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建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双退安置体系,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政策法规,着力开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提升退役士兵综合能力。强化军休和无军籍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1、积极开展双拥工作。以机制创新为重点,兼顾军地发展需求,促进军地双方相互支持的有关重点项目、重大事项、重要政策的形成机制、协商机制、推动机制和督导机制的完善,不断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推进以“军民同心促和谐”为主题的“十百千”万国防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国防和双拥知识“六进”活动,强化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扎实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着力破解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双拥模范创建工作,并以此为抓手提升全区双拥工作水平。
2、做好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引领社会各界主动“关爱功臣”,创建社会力量参与优抚安置服务管理机制。做好区烈士陵园改扩建工作,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教育基地功能,广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开展烈士事迹“三进”活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抓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3、完善双退安置服务管理体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宗旨,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和服务管理平台,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阳光安置”机制,推进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将部分困难双退接收安置对象纳入“关爱功臣”活动之中。构建政府部门组织指导、教育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和社会组织服务援助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一体两翼”工作格局。努力建立开放性、融通性、优待性的现代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退役士兵的知识和技能水平。加强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和机构建设,不断改善军休干部学习和活动场所环境,提升规范化、标准化、社会化水平。
(四)进一步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坚持重心下沉,加强以社区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发挥集成作用和基础作用。
1、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健全民主决策协商程序。完善村民委员会职能,做实村民委员自治职能,加强村民小组建设。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建设,全区所属村监督委员会全部挂牌,做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评议功能。
2、坚持“党的领导,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完善居民区管理体制和治理体系。理顺居民区各类组织之间关系,完善基层社区治理结构,构建社区多元共治的秩序与合力。健全社区居委会制度建设,形成以章程为核心,以三会制度和各类居(村)民公约为重点、各类决策议事规则和标准为配套的规章制度体系。合理设置居委会适度规模,进一步厘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政府的工作边界。逐步建立以社区基础信息、社区基本工作、居(村)民自治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居民区队伍建设,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参加社会工作等各种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高居民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3、不断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和水平。以网上预约方式推进“延时服务”,实现中心城区全覆盖。在人口老龄化高的社区和行政村实行社区事务受理“代理服务”。按照基本管理单元适度规模要求同比例配备分中心。搭建集养老、社区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信息化平台,形成涵盖公共、公益和市场服务为一体的社区服务信息数据库。
(五)进一步加快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以加快构建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为目标,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关键,着力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政社分开,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创新监督管理方式,积极构建新型政社合作关系,推动建立现代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
1、充分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贯彻中央和本市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项重大举措和有关政策法规,健全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登记制度,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政社分开改革,严格规范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任职,支持社会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分类放宽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建立年报公示制度,完善登记受理机制,优化审批工作流程,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能。
2、注重加强社会组织总体规划。坚持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明确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发展的方向、领域和类型。重点培育、扶持与社区治理和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能够提供专业化、社会化、差异化服务的社区生活服务类、社区公益慈善类、社区文体活动类、社区专业调处类等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区域性、带有行业特征的专业性社团。
3、优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环境。整合现有财政扶持政策资源,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和公益项目实施。完善财政扶持政策,进一步扩大财政资金扶持社会组织的覆盖面,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加大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力度,搭建购买服务和供需对接平台,健全绩效评估制度,促进招投标(创投)工作深入开展。制定社会组织人才扶持政策,推进社会组织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完善和深化“1+12+X”枢纽型社会组织平台建设,构建社会组织多元资源支持网络和服务支持网络。鼓励在街镇层面探索设立社区发展基金(会),为社区成员参与决策和解决社区公共事务提供资金保障。
4、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以社会组织自律自治为基础,完善社会组织内部制度建设。加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促进同业规范和联动发展。深化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息共享和公开力度。
(六)扎实推进残疾人和儿童社会福利工作
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发展方向,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福利事业,推动各项福利事业蓬勃发展。
1、继续加强福利企业的监管和服务。推进福利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福利企业年检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及制度信息披露政策等,完善福利企业监管制度。打造区级残疾人就业数据平台,实现福利企业与残疾人“双向”选择。加强助残服务,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推动残疾人集中就业,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提高残疾人社会地位。
2、建立健全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机制。以儿童的需求、问题和项目为导向,探索形成儿童福利工作领域政府主导、社会协调、多方参与的运行机制。完善孤儿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弃婴(儿)救治移送工作流程,继续做好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做好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部分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儿童的服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强化民政部门对未成年人国家监护的兜底责任,提升困境儿童福利工作水平。培育建立专业化的儿童福利管理和服务队伍,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七)大力推进职业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发展
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各类慈善事业主体的指导、支持和监管,努力提升慈善事业透明度。
1、加快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进程。继续实施专业社会工作高级人才培养计划,完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督导培养制度;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互动”和社工、志愿者(义工)“两工联动”的社会服务新机制,完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新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政策及配套措施,研究制定开发、设置实施办法。探索建立专职制、项目制、委托制等多种用人机制相结合的柔性机制。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会工作评估机制建设。
2、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募捐条例》,积极搭建平台,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跨界合作,推动慈善资源对接和有效配置。积极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强化慈善行业规范和行业自律,规范慈善组织依法开展募捐。健全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体系。
3、促进志愿者服务工作。进一步释放志愿者组织的社会活力,形成自主性、创造性的社会活动机制。提升慈善志愿者活动的专业化水平,培育一支慈善志愿活动职业化队伍。推动志愿者网络平台的融合统一,完善社区志愿者的激励评价制度,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化、社会化、常态化发展。
(八)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方向,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抓手,不断加强民政专项社会事务建设,不断优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树立和强化民政为民的意识和形象。
1、深化行政区划管理。做实基本管理单元,相应配置管理服务资源。继续规范做好村组撤制和居委会新建及调整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开展“沪苏线”界线、界桩联检工作。
2、加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巩固和维护国家3A级登记机关荣誉成果,加强婚姻颁证仪式创新。推动婚姻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加强婚姻介绍机构管理,依据相关政策,推动婚介行业诚信健康发展。建立收养评估机制,发挥民政、公安联合工作机制作用,研究解决收养问题。
3、加强殡葬改革与管理。以实现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市民殡葬服务需求为目标,着眼于进一步健全覆盖全区的殡葬服务网络、较为完备的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协调统一的殡葬管理体制。以提高殡葬公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编制公墓用地规划,切实保障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加快殡葬服务设施现代化改造和建设,增强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建立惠及全体市民的全覆盖的现代殡葬服务体系。
4、稳步推进三峡移民后续服务工作。继续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帮助移民安置村增强集体经济,逐步缩小水库移民与当地农民的收入差异。
(九)加强民政能力建设
1、提高依法行政与专业化水平。全面强化民政各业务的依法行政意识,以法定授权和政府赋予的职能为基础,做好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梳理和明晰民政部门管理权限。
2、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抓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民政领域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结构合理、专业技能合格的民政人才队伍。完善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升服务管理能力。
五、实施“十三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工作机制保障
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把握规划中的重大民生和社会治理创新问题,明确业务部门的职责任务制定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创新社会治理理念,积极扩大社会和市场在未来民政事业中的作用发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社会治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形成多元开放、有序竞争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提高民政社会服务能力。
(二)制度政策保障
落实国家和市级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执法监督,提升嘉定民政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嘉定民政事业发展的特点和现状,推进各领域规范化建设。加强政策之间的协调整合和衔接配套,注重关键领域的制度创新,形成具有嘉定特色的民政制度政策体系。
(三)资金财力保障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主渠道作用,完善社会捐赠和社会互助的动员机制,研究社会资本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运作机制,探索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投入机制。加强民政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人才队伍保障
分类应对民政各领域人才培育问题,健全培训制度,提高民政干部的法制意识和工作能力;健全财力保障,加快推进助老、福利照护及专业社工人才等队伍专业化建设; 发挥理论研究对民政工作的指引作用。
(五)项目保障
扎实有序推动民政重点项目的建设,充分发挥民政项目在保障民生、加强社会治理、提升民政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特别是要推动新型社会救助、养老和老龄设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等方面的项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