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163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主题分类: 重大行动计划
关键词:

嘉定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1-10-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推进嘉定区现代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根据《上海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上海市嘉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嘉定区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嘉定区民政事业按照市民政局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强化民生保障,拓展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1.养老服务基础不断夯实。五年来,完成区第一社会福利院二期扩建等13个项目,共新增养老床位2343张。至2020年底,全区核定床位总量达9734张,占户籍老年人口的4.1%,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8500张目标任务。其中,保基本养老机构14家,保基本床位5899张,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6%,高于全市标准要求。养老机构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投入1.02亿元完成17个存量养老机构改造项目、16家养老机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和养老机构故障电弧探测器安装工作。大力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全区12个街镇实现中央厨房全覆盖,社区助餐服务场所增至360个,实现村居全覆盖。推进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达到40㎡/千人标准,全区共有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34个、综合为老服务中心20个、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329个。创建社区示范睦邻点104个,倡导邻里互助、结对帮扶。推动“互联网+”智慧养老建设,统筹政府、社会相关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一门式、菜单化养老服务。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累计向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发放职称津贴、岗位补贴和专技人员补贴近1380万元。组织开展心理疏导岗位培训和专科学历培训。开展“夕阳天使风采秀”主题活动,提升护理员队伍凝聚力、向心力。

2.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全区25家养老院,有内设医疗机构12家,邻近设置9家,其余4家规模较小的养老院及社区长者照护之家、日间服务中心与属地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医疗服务协议。31家养老服务机构经批准纳入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名单。社区养老服务不断拓展,社区助餐服务供餐能力8000客,较2015年底增加了5倍,平均每年约有1.4万人享受社区助老“十助”服务。开展“老伙伴”项目,1200位志愿者结对服务6000位高龄老人,年均电话慰问或服务探访超39万人次。注重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对养老机构实施分类管理,规范机构收费、轮候养老机构开展标准化建设,18家机构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6年4月起,对年满65周岁户籍老年人发放老年综合津贴,累计发放老年综合津贴11.11亿元。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长护险基金累计服务2.93万老人;累计结算总费用4.54亿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4.02亿元。

3.养老服务行业监管有效落实。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根据法人性质、运行模式、服务对象等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加大机构收费、消防、食品、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推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建立养老机构诚信机制,定期公布养老机构运行数据,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运营情况实施定期监督检查。强化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加强保基本养老机构财务状况审计监督。突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统一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台账,落实养老机构维保单位全覆盖,建立完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开展“放心养老机构食堂”创建工作,切实保障机构老人用餐安全。

(二)救助救灾帮扶进一步加强

1.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全面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为补充,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9+1”现代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拓展救助范围,实现城乡低保救助一体化。五年来共发放各类救助金6.1亿元,惠及89.15万人(户)次。完善区医疗救助政策体系,缓解贫困家庭患病群众的医疗困难程度。继续实施民生救助保险,采用购买商业保险的模式作为救助政策的补充,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共获赔1.09万人次,金额1215.27万元。全面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社会救助监督管理,推进规范救助的实施意见》,完善细化9项社会救助业务流程图,制作《社会救助风险防控措施表》探索建立社区救助顾问制度。开展社会救助绩效评价,科学全面考评社会救助各项工作,不断推进救助规范化、精细化。

2.减灾救灾体系全面建立。修订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损失。配合建立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及市救灾物资展示厅。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建立灾害信息员队伍,组织开展各类模拟演练,提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应对灾害能力,提升群众自我救助能力。

3.残疾人及儿童救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五年来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79亿元,受益75.81万人次。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事项,注重取消资格认定后残疾人集中就业工作的探索,进一步做好残疾人集中就业工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至2020年底,全区有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73家,企业职工4757人,其中残疾职工1513人,占比31.8%。认真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累计发放补贴资金6578.3万元。落实儿童福利各项保障政策规范开展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涉及965人次192.71万元。完成7名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建设完成区级儿童临时看护中心,建筑面积近200平方米,能同时容纳6名儿童入住。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特殊儿童关爱服务,推出“在嘉有爱”项目,为成年孤儿提供就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亲情重建等方面的服务。积极参与“爱伴童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项目。探索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儿童开展个案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帮助特殊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

(三)基层治理和平安边界建设进一步深化

1.推动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不断加强农村社区建设,至2019年5月,成功创建1个全国、7个市级和40个区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村。坚持实行以民主理财活动开展情况、村(组)务公开情况为重点的“飞行检查”,进一步提高和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制定下发《关于规范管理本区村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的指导意见》,全面清理村委会印章使用事项,明确27项村委会证明类印章使用事项参考清单和20项不列入村委会证明类印章使用事项参考清单,不断提升区村民自治规范化、法制化水平。2019年5月机构改革后,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工作职能移交至区地区办。

2.村居委会选举工作及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完成2018年141个村委会、189个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投票率98.75%,共选举产生村、居委会成员1702名。村委会“大海选”、妇女成员当选、居委会直选比例实现“三个100%”。新一届村居委成员年龄结构趋于年轻,文化程度明显提升,队伍整体结构更加优化。着力推进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修订《嘉定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配套制定《关于完善本区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的通知》《社区工作者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社区工作者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嘉定区“优秀社区工作者”评选表彰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确定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制定《嘉定区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指导意见》,逐年增加薪酬标准,确定社区工作者人均工资水平在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左右。2019年5月机构改革后,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职能移交至区地区办。

3.行政区划和界线界桩管理有序开展。深化平安边界创建,落实行政区域界线界桩“区、镇、村、人”四级管护机制,完成“沪苏线”界桩更换及第四轮联检工作。按照基层政区适度规模要求和“3+3”配置(“三中心”分中心,以及城管、市场监管和警务站),推进做实安亭镇黄渡地区、马陆镇嘉定新城地区和戬浜地区、江桥镇金鹤新城、工业区朱桥地区、南翔镇东社区6个基本管理单元。规范做好区村组撤制和居委会新建调整工作2016-2019年5月,共撤销村民小组53个,新建居委会35个、调整13个、更名1个。2019年5月机构改革后,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更名、命名等工作职能移交至区地区办。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持续优化升级持续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所有街镇受理中心均顺利通过标准化建设第三方评估。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全市通办”“全年无休”,190个事项实现“全市通办”,53个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宣传推广“随申办”“好差评”“电子亮证”等应用,在嘉定镇街道开设长三角“一网通办”专窗试点,实现28个事项跨省办理。进一步提升受理服务便利性,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年受理量超过100余万人次。

(四)社会组织培育管理进一步规范

1.社会组织力量不断加强。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实现社会组织“一照一码、三证合一”。全面实施登记事项“一网通办”,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逐步优化,社会组织数量稳步增长,五年来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230家。至2020年底,全区共有社会组织641家,其中社会团体13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09家。持续加强扶持力度,深化落实《嘉定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财政资金扶持办法》等政策措施,354家(次)社会组织获政府资助资金2391.94万元,获项目扶持资金1923.80万元,累计实施278个社区民生服务创投项目,社会组织活力进一步得到释放。努力推动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体化运作,累计建成11个街镇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并投入使用。持续每年举办“上海公益伙伴日(月)”活动。

2.社会组织综合监管逐完善。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各项制度,实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持续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累计91家次社会组织获评规范化建设评估等级。深入开展行业协会涉企收费清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共27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建立名存实亡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对24家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落实双重管理的联合监管责任,建立社会组织活动信息反馈制度,探索主管部门联合约谈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共同做好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社会组织四级预警网络长效管理机制,夯实预警网络基层的组织力量,现有网络联络员120名,网络信息员2857名,搜集各类有效信息3121条。

(五)社会事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婚姻收养工作能力不断增强。持续推进婚姻收养难题的解决,参与起草《上海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范性文件,全面解决私自收养等历史遗留问题。婚姻登记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五年内共办理结婚登记20830对,离婚登记11390对,补领婚姻证书11237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33份,收养登记17户,解除收养7户。完成1950年以来187171条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实现婚姻档案电子化。完成38286卷婚姻档案的归档与移交工作。成功打造“礼乐嘉定·让爱丰盈”婚姻文化品牌。

2.殡葬管理与殡仪服务持续优化。全面落实遗体火化、追悼、骨灰安葬等殡葬服务管理。出台《嘉定区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政策的指导意见》,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实施免费殡仪基本服务项目五年来为21146户丧家提供免费殡仪基本服务,涉及资金3106.03万元。认真做好清明冬至祭扫高峰接待工作,五年来共接待祭扫市民 797.47万人次,祭扫车辆99.67万辆,落葬4.48万穴,祭扫工作实现平安有序。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坚持“民政主导、部门联合、社会参与”原则,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全面接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受助人员信息系统登记率100%。有序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活动,全面完成进博会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任务。扎实推进救助管理进社区工作,街镇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全覆盖,并借助QQ群、微信群,畅通沟通渠道,引导市民正确对待流浪乞讨人员。区救助管理站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机构等级标准,顺利完成救助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救助管理规范化、救助服务精细化、救助队伍专业化,全面提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五年来累计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近1500人次。

4.水库移民工作高效开展。三峡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总体稳定向好,2016-2020年间共扶持移民2890人次,发放后期扶持资金173.4万元。安排移民后扶扶持项目43个,资金达4467万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村民公共服务民生事业规划、社区辅助用房修缮、投资建设等,移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20年7月,区三峡水库移民管理职能移交至区农业农村委。

二、“十四五”时期嘉定区民政事业发展的形势分析

“十四五”期间是我国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目标迈进的起步时期,也是上海建设全球卓越城市的开局期,更是嘉定建成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的现代化新型城市,成为具有辐射带动功能的综合性节点城市、成为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城市副中心的关键时期,民政事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挑战,必须准确把握机遇,主动作为,为嘉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好兜底保障。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对民政工作提出新要求民政部门必须坚持人民城市的根本属性和人本价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中的作用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提前布局,精准布点,主动对接需求,拓展工作空间,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能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当前和今后地区经济社会形势变化对民政工作提出新任务。未来随着长三角一体化进程推进,嘉昆太区域深度联动,嘉定新城综合性结点城市建设,远香湖、嘉定老城、横沥河文化水脉等重点区域发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走上快车道,民政工作必须坚持稳中求进,转变工作方式,进一步强化民政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方面作用,以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形势的新变化,为嘉定地方构建更优质的社会环境。

——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和多元主体不断成长发展给民政工作带来新考验。当前随着各类社会主体不断发展增多,包括社会服务机构等在内的社会力量不断成长壮大,社会服务供给呈现多化局面,这对民政工作自身服务及协调幅度、宽度、难度都提出更高要求。民政工作既要加强对社会主体的有效引导服务,做好团结凝聚,又要加强有效监督管理,做好执法监管,从而推动社会力量在新发展格局中做出更大贡献。

——科技进步快速发展对民政工作带来新机遇。随着通信技术进一步发展,5G网络成为移动互联网络基础设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广泛运用,对民政业务效率工作现代化及标准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民政工作必须要不断积极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挖掘现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赋能潜力,积极推进网络养老、网络救助、网络社区等一系列智慧服务建设,以适应新时期新基建和新科技的发展趋势。 

三、“十四五”时期嘉定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按照市民政局委、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着力夯实民生保障基础,着力拓展民政公共服务,着力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着力加强民政能力建设,聚合各种资源,丰富机制手段,大力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为嘉定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要坚持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引领民政工作科学合理发展。加大政府投入和保障力度,推进民政民生政策发展和设施建设,创新监管体制机制,提高治理效能。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党政主导、多方参与、科学发展的工作格局,推动民政工作高效稳定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各种诉求,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扭住突出民生难题,主动顺应困难群体和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大力推进民政民生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实现“利民、惠民、安民”的目标。

——坚持创新驱动、激发活力。要不断增强民政工作的创新性与创造性,激发基层民政工作活力,通过创新驱动发展形成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新载体解决民生发展中的难题,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稳步推进。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各部门各业务政策的一体推进,坚持有关部门政策同步设计,形成工作合力。在创新过程中注重政策的稳定性与衔接性,将民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为民政工作在“十四五”时期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三)总体目标

未来五年,嘉定民政事业发展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遵循党中央、上海、区战略任务和有关部门的决策部署,以深化民政改革为主线,做大总量,调整结构,补齐短板,兜牢底线,不断增强民政工作服务全区大局,服务全域民生的能级水平,使民政工作与地区发展、新城建设要求更相衔接,与社会发展、民生需求方向更相配套。通过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使民政工作在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社会组织质效、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民政服务为嘉定民众带来更大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到2025年,嘉定“精准民政、专业民政、能效民政、开放民政、智慧民政”创新工作体系更加完善,更加定型。

(四)主要指标

(见附件)

四、“十四五”嘉定区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及举措

(一)推动老年福利保障稳中有进

积极应对本区深度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下积极谋划各项战略对策,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全面落实《嘉定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1.持续加大养老服务供给。增加养老服务设施“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增养老床位2300张,全区床位总数超过120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不少于60%。确保户籍老年人口拥有床位不低于4%,实现保基本类养老机构街镇全覆盖。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认知症照护专区建设,新增认知障碍照护床位450张,不断满足符合条件的失能失智老人的机构养老需求。鼓励利用存量资源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引入社会力量开展设施运营,为老年人提供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全面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分片区打造区域性养老综合体,完善“一站多点”的设施网络。增强农村养老服务功能,原则上每个保留保护村在新一轮乡村规划中均应加入具备日托、助餐、医疗等功能的为老综合体项目,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新办长者照护之家。提升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硬件和功能,以睦邻点为依托构建“邻里互助圈”,到2025年,全区建成示范睦邻点200家。推动社区为老、卫生服务设施统筹设置,完善社区居家医疗护理和健康服务,深化医养结合,满足老年人对日益迫切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增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老年人在社区居家养老的导向,大力发展社区日托服务,提升专业化水平。探索开展综合照护服务,鼓励保基本养老机构探索“家庭照护床位”、引导日托机构延伸服务进家庭,满足失能老人家庭对专业照护服务的需求。持续深入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完善中央厨房+分餐点、社区长者食堂、老年餐桌等组成的多元化助餐服务体系,结合社区综合体建设推进社区长者食堂合理布局,供给能力达到全区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的5%,建成社区长者食堂不少于12家。充分发挥“e嘉乐”智慧养老服务作用,打造虚拟养老院。推进养老顾问队伍建设,实施“老伙伴计划”“老吾老计划”等社区支持性项目,开展适老化改造提升居家环境,切实增强家庭养老功能;推广老年辅助器具租赁工作,实现老年辅助器具租赁点街镇全覆盖。

2.着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级。不断完善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效能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养老服务监管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联合监管、质量综合评价、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搭建“互联网+”监管平台,以监管促提质,在服务上求精求进。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推广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化试点经验,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开展结对帮扶,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学历教育,确保护理员持证率不低于98%,等级证书持证率不低于80%。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机制,做实“夕阳天使风采秀”品牌,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团队认同感和职业归属感。

3.有效激活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允许公办养老机构在充分满足兜底保障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向社会开放。大力推进公建民营,做好区第一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工作,鼓励有条件的街镇政府办养老机构探索公建民营。“十四五”期间新增的政府投资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上均采取委托社会力量运营模式,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支持各类主体进入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物业公司、物流企业、商贸企业、餐饮企业等各类服务企业及驻区单位面向社区,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打造1-2家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探索推动养老服务管理区域合作,有序推进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一体化,探寻与周边地市的合作与发展。

(二)推动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1.不断优化社会救助机制。以精准规范为目标,着力提升救助效能,完善发展社会救助体系。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以提升被救助者的能力为重点,注重提高各类困难群体自我发展能力,推动社会救助由简单的生活补助转向发展型救助。进一步发挥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完善救助政策体系加强统筹协调机制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政策会商。

2.拓展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建立社会救助困难群众需求综合评估体系,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关注不声不响的困难群体,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实现应助尽助。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推进社区救助顾问制度,弱有众扶,精准救助。继续引入商业保险作为补充,适度拓展保障范围,针对困难群众实际,提供多种保险服务。

3.深入推动社会救助供给侧升级。加强日常统筹、协调和督促,强化部门协同,积极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进救助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与公安部门合作,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寻亲服务工作制度,打造“互联网+”寻亲服务。建立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档案,加强人脸识别、指纹识别、DNA比对等技术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综合应用。启用“主动发现,转介服务”机制,做到应救尽救。加强流浪乞讨“三无”精神障碍对象服务管理,推进对长期滞留的“三无”精神障碍对象的安置工作。加大救助管理政策宣传力度,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慈善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共同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加强救助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路径。

4.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创新发展。不断扩大慈善影响力,着力构建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的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加大社会动员广度、深度和力度,持续扩大社会慈善捐赠规模。进一步吸收更多有关主体参与,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优化慈善超市建设,因地制宜完善慈善超市布点,积极搭建平台,鼓励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对接慈善资源,丰富慈善超市功能,健全经常性捐赠点网络,合理设置捐赠点,优化物资捐赠、变现渠道,有效链接捐赠方和受赠方,提升工作能效。深入宣传《慈善法》,多形式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不断营造良好慈善氛围。

(三)推动社区治理服务创新进步

1.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严格规范选举程序,注重把握规程制定、选前培训、协调督导、信访维稳等关键环节,指导基层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在工作过程中做好相关问题的预警,并且积极应对、稳妥解决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五年一次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选举出群众满意的高质量的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成员

2.提升基层社区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以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为主体,受理分中心、服务站为支撑,延伸点为补充的社区政务综合服务体系。探索在人口老龄化程度高的社区和村开展社区事务受理“延伸服务”,把窗口延伸到“家门口”,扩大服务覆盖面。持续加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完善保障机制、提升服务能级,全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4A级实现全覆盖,指导有条件的街镇争创5A级,推进社区政务服务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继续深化“一网通办”“全市通办”工作,积极参与推进社区政务服务“长三角一网通办”,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探索智能化、信息化服务手段,提升服务的便捷度、友好度,增强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3.优化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加强基本管理单元的管理体制机制发展研究,优化基本管理单元设置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界线界桩管理措施,深入开展界线联检、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加强与周边地区协作,为促进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与保障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地区环境。

(四)推动社会组织品质全面提升

1.做好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扶持。坚持和完善双重管理为主、直接登记为辅的登记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治建设。细化社会组织分类登记,提升登记标准化水平。根据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要求和实际,探索新领域、新业态、新类型社会组织登记。积极发展公益慈善类、科技类、社会智库类、文化类、生态环保类、调处类等社会组织。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推动社会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社会组织公平有序竞争发展。

2.进一步完善扶持和保障体系建设。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的导向作用,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发展质量。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组织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内部治理。进一步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支持型和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更好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行业指导、监督作用,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发展质量,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获评等级数占全区社会组织总数的20%。强化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以“四个平台”(社会组织属地服务管理的枢纽平台、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支持平台、社会公益资源的整合平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运作平台)建设为核心内容的功能深化、拓展。

3.深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全面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引导推动依法自治,改进完善综合监管。实行“访谈、评估、审计、查处”内容的“四必”监管措施,完善年检、年报、专项行政检查、财务审计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和公开,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按程序调查取证,加大对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力度,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确保本区社会组织的规范运作。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对社会团体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捐赠收入等收费行为的标准制定、管理使用及支出明细等内容开展经常性抽查,保障社会组织收费合理合法。

(五)推动社会事业水平进步发展

1.加强殡葬事务管理与改革工作。深化绿色殡葬改革发展,稳步推动殡仪馆设施设备升级换代和技术改造。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继续完善殡葬惠民政策。推动传统墓葬全面向节地生态葬式过渡,全区经营性公墓年度新开墓区中0.6平方米以下的墓位占比超90%。加强殡葬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殡葬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升服务能级。确保清明冬至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推进“无烟墓区”建设,推行无烟祭扫、鲜花祭扫新风尚,促进移风易俗,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及殡葬习惯。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充分发挥殡葬行业协会作用,推进行业自律,建立良好的行业氛围。

2.改革完善婚姻登记及有关事务。完成婚姻登记场所改建以科学合理的布局有效改善登记环境,提高当事人办事隐私度,缓减登记高峰日人流量大的压力。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别是婚姻家庭编,修订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和工作指引,调整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流程。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开展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不断优化图像采集、人脸识别、指纹比对、电子签名签章以及身份、户籍信息核验等电子设备的技术应用措施,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持续探索“互联网+婚姻服务”工作,推行区内婚姻登记全预约制,助力长三角地区婚姻登记预约系统一体化建设。拓展婚姻登记工作外延,依托“礼乐嘉定·让爱丰盈”品牌,结合重要节日的文化意义,宣传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移风易俗、喜事新办,逐步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3.推动困境儿童帮扶体系完善。规范落实政策,加大帮扶力度,加强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为相关部门精准帮扶提供数据支持。聚焦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健全工作队伍,强化基本生活和监护兜底保障。完善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设置,建成一家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做好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与救助政策的衔接,确保特殊儿童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和教育、医疗等配套救助。发挥街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在特殊儿童发现、管理服务方面的作用,构建区镇村三级服务网络。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承担特殊儿童临时照护职责。积极引导相关部门、社会力量和爱心人士参与特殊儿童关爱,对困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未成年被害人等特殊儿童开展救助保护、关爱帮扶。

五、相关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科学理论武装、强化基层民政职能、创新服务工作方式、提升专业能力素质,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多元开放公共服务供给格局,不断提升民政的社会服务能力,为民政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组织方面的有效保障。

(二)资金保障

完善资金保障体系,加大对民生保障类项目投入,实现民政事业投入与财力收入增长相匹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经费使用方面,不断加强民政经费的管理,科学使用有关经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队伍保障

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和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建设,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培育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民政人才队伍。加强民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各类民政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加快推进助老、福利照护人才等队伍专业化建设,进而推进有关工作的落实

(四)信息保障

在工作中扎实推动民政相关项目,按照“统筹规划、协同发展,需求导向、融合驱动,创新共享,安全可控”原则,推动信息技术创新成果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通过信息技术,在项目中借助民政交流平台和智库建设,推进项目成果转化运用。

 

 

 

 


附件

嘉定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

类型

指标定义(计算公式)

“十三五”

末期数

2025年

目标值

1

长期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覆盖率

%

约束性

对经统一需求评估达到四级以上且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保基本养老服务比例

100

100

2

社区长者食堂

约束性

区域内社区长者食堂数量

8

12

3

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每千人拥有面积

约束性

区域内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每千人所拥有的面积

40

40

4

养老机构床位占户籍老年人口数的比例

%

约束性

养老机构床位数占区域户籍老年人口数的比例

4.3

4

5

全区养老机构床位总数

约束性

全区机构、社区、居家养老床位总数

9734

12000

6

全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

约束性

按照本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设置标准,通过新建或改造实现的专业认知障碍照护床位

364

800

7

持证养老护理员比例

%

预期性

指养老服务机构中持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健康照护专项能力等的养老护理员

持证率约95%〈其中持等级证约70%〉

持证率≥98%〈其中持等级证≥80%〉

8

助餐服务供给能力

%

约束性

助餐服务供给能力占全区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的比例

4.76

5

9

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达标


约束性

按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职责,作为区级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障的枢纽平台,服务功能健全,工作流程规范,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工作得到较好落实

-

达标

10

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实体点街镇覆盖率

%

约束性

在街镇推动建成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实体点

58

100

11

社会组织总数

预期性

区域内社会组织总数量

641

800

12

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获评等级率

%

预期性

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获评等级数占全区社会组织总数的比例

14

20

13

年度新开墓区小型墓比例(0.6平方米以下)

%

预期性

推动传统墓葬全面向节地生态葬式过渡,全区经营性公墓新开墓区中占地面积不大于0.6平方米的墓位占新开墓区墓位总数的比例

-

90

14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评估等级4A级以上

%

预期性

在市民政局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第三方评估中4A级以上的比例

16.7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