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00301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09日 主题分类: 重大行动计划
关键词:

2022年嘉定区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3-0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2022年嘉定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民政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嘉定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

2022年2月28

 

 

 

 

 

 

 


2022年嘉定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重要一年,全区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按照市民政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兜牢兜住基本民生底线,有效扩大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切实增强民政工作服务全区大局、服务全域民生的能级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注重普惠均衡提品质,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1.持续增加养老服务供给。以“民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新增1个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7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3个社区长者食堂、5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20个社区老年人示范睦邻点。有序推进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项目,完成100户改造任务,优化老年人居家环境。

2.着力增强社区养老功能。积极推进嵌入式养老服务发展,结合15分钟生活服务圈,分片区打造区域性养老综合体。不断完善非正式照料体系,做好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老伙伴计划、辅助器具租赁、电动载人爬楼机租赁等项目,切实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推进社区日间照护机构分类管理,强化社区日托功能。深化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造升级区综合为老服务平台;持续开展“e嘉乐”服务项目,完善“一键呼叫”服务;探索“智慧长者食堂”;持续开展“随申学”长者智能技术运用提升行动。抓实养老顾问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策知晓率。

3.加快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按照四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完善农村地区养老设施网络,推广集合日托、助餐、医疗等功能的农村“家门口”养老服务综合体,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新办乡村长者照护之家。大力推进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发展,完善示范睦邻点布局。

4.有效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推进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化,落实服务安全强制标准。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和养老护理员培训,切实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水平。深化“放心养老食堂”建设,增强养老机构食品可追溯能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和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卫生、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联合监管、联合执法。强化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定期监督检查,加大补贴资金监管力度,实施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

二、注重精准多元织密网,进一步兜牢兜住民生底线

5.着力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成效。继续推进“社区救助顾问”项目,拓展救助服务群体、优化救助服务内容。积极推进“政策找人”,不断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实现精准救助。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探索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推进服务救助和心理救助。

6.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议事协商作用,探索跨部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优化社会救助业务监督检查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检查结果运用。

7.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全面推进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年内实现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发挥区未保办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未保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福利社工能力素质。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积极引入专业社工、法律工作者支持未保工作。加大特殊未成年人服务项目,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帮扶项目。规范做好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工作。

8.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深入推动慈善超市发展,做好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发挥慈善综合平台作用。继续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加强慈善文化宣传,营造人人公益的社会氛围。

三、注重拓展内涵增实效,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能级

9.深化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和“一网通办”工作。加强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检查指导,做好市标准化建设评估迎检工作。持续加大“一网通办”改革相关工作落实力度,宣传“两个免于提交”,深化“好差评”应用,增设长三角“一网通办”专窗,探索拓展24小时自助服务区,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站”建设,充分发挥“一网通办”为民服务效能。

10.持续开展赋码颁证工作。做好村居委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首次申领、期满换证、信息变更换证、遗失损坏申领新证、注销等各项工作,及时核对、变更、完善相关信息,确保证书发放规范有效。

11.做好行政区划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夯实界线界桩日常管理工作,开展自查和联检,认真落实平安边界建设各项工作,积极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四、注重共建共享激活力,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管育

12.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社会组织登记、慈善组织认定、志愿服务组织标识等工作,加强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协同联动。优化社会组织登记流程,加强社会组织名称和业务范围核查,推动登记审批更加规范化。推进社区社会组织、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等成立登记。

13.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抓好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孵化基地建设,发挥“益嘉驿”平台优势,加强宣传,进一步促进供需对接,扩大社会组织影响力。举办“上海公益伙伴月”系列活动。推进社会组织规范登记评估工作高质量开展。深入推进和优化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维护“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应用,择优筛选一批社会组织,完成推荐目录报送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

14.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巩固社会组织双重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合力。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推动党的组织建设和工作覆盖。常态化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扎实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和公开,完善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

五、注重高效善治助发展,进一步优化专项服务供给

15.加强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管理服务。指导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做好社保补贴系统申报工作,及时发放补贴资金。不断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助残督导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多形式的助残帮扶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定期开展自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16.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做好清明、冬至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强化对殡葬服务单位的长效指导监督,完成年度验审相关工作。加快补齐殡葬服务短板,不断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大力宣传文明殡葬理念,推动殡葬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17.加强婚姻登记管理。积极开展婚姻登记窗口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做优“礼乐嘉定·让爱丰盈”婚姻文化品牌,围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举办具有中华民族优秀婚姻家庭文化的主题颁证活动,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

18.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和优化救助服务供给,提高精细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水平。加强部门合作,做好寒冬酷暑、重大节庆、重要活动期间的救助管理。开展救助管理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推进救助管理进社区。充分发挥区、镇、村(居)三级网络作用,健全社区发现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19.做好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全力做好核对业务工作,注重资源调配,加强政策宣传学习,切实提高工作实效,确保信息安全。抓好业务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拓宽培训思路,拓展培训模式,增强培训效果。

20.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强化专管员队伍管理,提升即开票配送服务质量。加强网店销售员培训,确保新旧设备顺利衔接。积极开展各类营销及地推活动,提升福利彩票公益形象。加强市场调研,精准分析市场,优化销售渠道。探索福彩“爱心驿站”建设,切实履行福彩社会责任。

六、注重提升能力夯基石,进一步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21.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引领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学思想、建新功、办实事、共奋斗。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形成“全链条”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扎实推进管党治党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做好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稳定。

22.抓好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积极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注重“选、育、管、用”,通过分类建库储备、定向培育管理、健全纪实台账等方式,强化干部队伍梯次管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不断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引导激励党员干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2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坚持法治保障,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主动公开,细化完善、动态更新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依法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切实强化监督保障,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4.全力保障民政事业安全发展。坚持把民政领域各类安全隐患防范放在突出位置,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机构、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压实到人、措施实施到位、隐患消除到底,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平安稳定。持续抓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机构、场所和对象安全。加强民政资金监管,推进民政资金内控平台建设,筑牢资金监管“防火墙”。推进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完善社会治理多元参与机制,提升市域防控风险与服务群众水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做好民政领域专项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做好信访和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加强矛盾排查、化解、稳控,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问题矛盾,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