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111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06日 主题分类: 统计数据
关键词:

嘉定区2021年7月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发放情况

发布时间:2021-08-06 浏览次数: 【字体:

 

街镇名称

户  数

人  数

金额(元)

安亭镇

0

0

0

马陆镇

0

0

0

南翔镇

0

0

0

江桥镇

4

6

6758

徐行镇

4

5

6650

外冈镇

0

0

0

华亭镇

0

0

0

嘉定镇街道

0

0

0

新成路街道

1

1

571

真新街道

1

1

1330

工业区

0

0

0

菊园新区

0

0

0

合  计

10

13

15309

 

备注:沪府发〔2016〕90号,在提出申请之月前3个月内,家庭医疗费用支出和基本教育费用支出之和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按照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救助。在提出申请之月前3个月内,家庭医疗费用支出和基本教育费用支出之和未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医疗费用支出和基本教育费用支出之和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照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