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00043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20日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键词: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以从“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民政频道(http://www.jiading.gov.cn/minzheng)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民政局办公室,地址:德富路1288号611室,邮编:201821,电话:021-59513786。

2022年,区民政局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认真对照上海市民政局和嘉定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助力民政领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上海嘉定”门户网民政频道为主阵地,公开财政信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重点领域信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376条。二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召开专家论证会,通过“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民政频道征询公众意见,并归集展示决策草案、草案说明、意见征集情况和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三是持续依托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实现以数据对接的方式开展备案,全年共备案129条,主动公开率100%四是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月)活动。6月,开展线上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8月,开展“相会在七夕”政府开放日活动。五是加大对民政领域重大政策解读力度,选择群众关注度高、受益群众多的政策文件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等形式进行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规程处理依申请公开,收到4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已主动公开1件、信息不存在1件,其他处理2件,均为申请人主动撤销。年内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所有公开信息都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和局保密分管领导审核、审批后,再进行公开,确保每件公开的信息准确、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审查工作,共清理到期规范性文件1个,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文件1个,并对文件文号、有效性等要素进行规范标注。三是不断优化全领域标准目录中综合政务、重点业务板块内容,并以归集的方式对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方便群众查阅。

(四)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检查、维护、更新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继续运行“嘉定婚姻”“嘉定社会组织公益实践园”“上海市嘉定区殡仪馆”3个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和各类便民信息三是在本单位设置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在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及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局主要领导专题听取汇报工作,指导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对各科室、基层单位和街镇报送的信息实行保密审查并统一发布,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及时跟进落实。二是制定并主动公开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要点和区级机关业务目标责任,自觉接受区府办及第三方测评机构的检查测评及时整改问题。三是积极参加市民政局、区府办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开展局系统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二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民政频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部分栏目设置有待优化,存在行政规范性文件未与其他文件分列、全领域标准目录中综合政务、重点业务板块内容未与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直接对应等问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需进一步丰富,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做好“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民政频道栏目的调整优化,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着力抓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创新更多可视、可读、可感的立体化解读方式,让市民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2022年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及创新工作开展情况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两个重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及内容,重点突出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发布城乡低保、临时救助、老年综合津贴、儿童福利等政策及资金发放信息187条。《嘉定区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入住轮候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落实上海市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的实施细则》分别被列为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向社会公开。加大社会救助政策主动公开力度,探索社区救助顾问从街镇延伸到农村,将村组务工作和社区救助顾问服务相结合,建立有村组联络员参与的社区救助顾问队伍,将救助政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身边,实现“政策找人,主动救人”,打通社会救助服务“最后一公里”。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pdf

一图读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