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0019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年02月12日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17年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1月12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要点推进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定区民政局,电话:59513786。
一、概述
2017年,区民政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规定》、《2017年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一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对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推进机制和职责分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要求、具体操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规定。明确由一名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分管局长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修订《嘉定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嘉定区民政局信息目录》,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二)严格规范执行。所有文件在制发时,就由拟稿人确定是否公开,由领导审批。所有其他公开信息都需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和局保密分管领导审核、审批后,再进行公开,确保每件公开的信息合理、合法。同时加强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信息发布工作,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嘉定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项政策规定,让公众及时知晓各类民政政策,有效监督民政行为。并及时编制上年度和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按要求进行公开。
(三)增强主动公开。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至12月底,制发公文总数224份,主动公开200份,主动公开率为89.29%,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83.93%。同时发布民政新闻272篇。
二、年度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一)扩大公开渠道,养老服务信息公开透明
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嘉定门户网等四个平台及时发布养老设施选址、建设情况,重点做好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嘉定门户网嘉定频道公布老龄事业发展情况。每年公布养老机构基础信息、收费和运行状况等数据,发布涉老相关政策性文件。根据《上海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数据手册》定期公布老年人口状况。二是通过上海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公布全区养老机构、老年活动室、助老服务社、老年人社区助餐点、老年人社区日间服务中心等5类近400项数据,形成嘉定为老服务机构网络,为老年人提供更为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三是做好上海市养老机构日常管理系统的信息发布和管理,并开展该系统的宣传和推广。全区25家养老机构全部使用上海市养老机构日常管理系统,并对管理系统的运用进行了培训,指导所属养老机构做好日常管理系统的信息发布和管理。同时将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做好养老机构日常管理系统的宣传和推广。四是当前我区正在建设区级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建成后将成为区级智慧养老的重要载体,全区各项养老服务数据将汇总到该平台,形成嘉定养老服务大数据,既能为老年人提供更为智能化的服务,也能更便捷地收集和公布全区养老各项指标动态。
(二)强化社会监督,救助资金发放公开透明
进一步深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公开救助政策、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一是每月及时通过嘉定门户网民政频道发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的救助人数及资金发放情况。全年累计发布社会救助信息98条,涉及资金7759.42万元,19.52万人次。二是继续在区纪委、监察局联合建立的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平台,向群众提供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的查询、监管服务,将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城镇重残无业、农村重残无业、教育救助、支内回沪补助等7个项目纳入监管平台,每月10日前公开。全年,通过监管平台公开的各类救助帮困资金发放人次数累计10.28万人次,9989.5万元。三是适时通过嘉定报、嘉定电视台等媒体公布社会救助政策和部分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折页6000余份,进一步提高全区干部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也提高了全区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形成了不可或缺的社会监督。
(三)推进主动公开,社会组织管理公开透明
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对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行政处罚事项及时公开,年检结论、登记汇总、评估等级等一次性公示。全年共在“上海社会组织”网上主动公开社会组织成立登记42件、变更登记102件、注销登记31件。此外,还通过告知单和“上海社会组织”网等形式公开各类社会组织登记办事规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 要求,区民政局积极做好2017年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7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780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0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年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网上申请,主要涉及基层治理方面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已依据程序向申请人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申请人申请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均免费提供。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因信息公开不当而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认真落实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紧密结合民政工作的重点和热点,认真梳理民政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尤其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加强嘉定门户网“民政频道”的管理,对网站内容维护更新工作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报送原则,及时采集、整理和报送信息。
(三)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按要求及时编制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公开。
六、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8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8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